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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六个“天”

多少作家,想发表一部中短篇,都得废上九牛二虎之力。

光是写一写,短则几个月,长则好几年,完事儿想过下稿子,又得好几年。

就说路遥的中篇小说《惊心动魄的一幕》,从78年就开始创作了,一直到了80年,才终于在《当代》杂志上发表。

可见写稿子的坎坷。

然而江弦,也就是不久之前才提出的要再改改稿子。

就在这么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写出了好几部中短篇?!

先不说质量如何。

就论创作力的旺盛程度,放眼全世界那都极其罕见啊!

“爸爸~”

“哎。”

听到女儿喊自己,江弦站起身,歉意笑笑,“我去看看闺女。”

“你去、你去。”

等江弦一走,李景峰瞥一眼桌上的稿子,一脸的难以置信。

“社长,我不是在做梦吧。”

“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又写了好几部中短篇?”

“我就纳闷了,怎么的,他江弦的文采不要钱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可能这就是写作的天赋,有些人生来就是适合写作的。”

韦君宜开口道:“你就说鲁迅先生,从1918年在《新青年》上发表‘随感录’,到1936年逝世前未完稿的《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那始终都保持着旺盛的创作力,这些人生来就是当文豪的。”

“鲁迅先生.”

李景峰从韦君宜的话里听出来点儿别的意味。

韦君宜虽然没有直接夸张的将江弦形容为鲁迅再世,但在他创作力的旺盛程度上,韦君宜认为是可以去追赶鲁迅的。

这已经是极高的评价了。

更别提她最后那一句,‘这些人生来就是当文豪的’,简直是直言不讳的指出,江弦这名作家一定能成就“文豪”之名。

“我先看看稿子写的怎么样。”

韦君宜捧过桌上的稿纸掀开,前面的部分还是《天局》,一看就没改动。

《天局》以“胜天半子”四字结尾。

“胜天半子”往后的半页稿纸,江弦一字未题,韦君宜翻至下一页稿纸。

这显然是一篇新的小说。

她看向第一行,那里写着小说的名字:

“《快马》!”

“没有人清楚快马一生。今天,当我捉笔写他时,仿佛又看见他那鹰隼般的、凶恶的眼睛。他老是那样瞪着人,手里还握一杆猎枪。你见过一次就再不会忘记他。善恶是非随着时间的流逝会淡化,而他这人却永远清晰地立在你眼前。这老头儿,他整个相貌就是一把锋利的小刀,几家伙便深深刻在你记忆的屏幕上”

只一段,韦君宜便看了进去。

快马不是马,是人,这个人叫快马。

他曾是返乡团的一员,那谁败了以后,返乡团就解散了。

快马过上了间歇性被批评持续性挑大粪的生活。

但无论别人怎样唾弃他,踢打他,他都如钢铁般坚硬的撑着,积攒着怨恨,也积攒着力量。

怨恨的原因可能有点儿荒谬:

快马有个老东家,是日本人的奸细,但是对快马有恩,但是老东家被八路砍了头,因此快马记恨上了八路,做梦都想给老东家报仇。

甚至听说反攻的时候,快马还来了劲儿,拉着别人准备起义,别人一听立马吓破了胆,将他赶出门去。

而快马之所以能留着命挑大粪,是因为对门的老奶奶放了他一马。

返乡团活埋了老奶奶儿子,快马也参与了。

老奶奶曾抓着他的裤腿哀求过他放过自己的儿子,然而返乡团还是下了手,并用刀背把老奶奶打晕了。

后来在审判快马时,让老奶奶作证,指认杀害儿子的凶手,老奶奶闭着眼睛,满脸眼泪的用力摇着头。

因为快马刚死了老婆,有个两岁的女儿,整夜整夜的哭,对门的老奶奶每夜都能听到。

等后来,快马就上了年纪,放弃了继续做啥事,没事就教那个叫他“姥爷”的小孩子,那个他起名叫小狗的孩子,教他学瞄准,看着他下河逮鱼。

老奶奶也死了。

出殡那天,快马在老奶奶的坟前坐了一天,渐渐想通了一些事。

第二天,快马带小狗去赶集,小狗端着枪到处乱瞄,最后调皮的瞄准快马。

这支从来没有响过的枪射出的弹药击中了快马。

快马扑通跪下,长叹一声。

“天灭我也!”

这篇小说戛然而止在“天灭我也”四个字的位置,其后的半页稿纸仍旧一字未写。

咝。

韦君宜掩卷沉思良久。

“怎么样?”

韦君宜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不知江弦何时已经坐回到她身旁。

“潇洒。”

韦君宜思索一阵儿,给出了这么个两字评价。

“这故事写的一点儿不落俗,真让人耳目一新,照我看,文学界能写出这种好故事的人真不是太多,你这思想和思维的前卫,真是不愧‘快马’二字。”

“您客气了。”

江弦自谦一句,“我心里还是明白的,这篇小说和《天局》相比,还是有差距的。”

“此言差矣。”

韦君宜摆摆手,“风格不同,怎么能相提并论呢?《快马》潇洒,《天局》悲烈,在我看来,完全是各有出彩的地方。”

另一边,见韦君宜对江弦这篇《快马》评价如此之高,李景峰也吃了一惊。

他刚才数了下,江弦这一沓稿子里,带上《天局》一共六篇小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创作出这么多篇小说,已经极其难得。

而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再保证质量,那就更是不容易的事情。

“有这么好?”

将稿子带回社内,李景峰了一个下午,将《天局》之后的五篇小说全部看完。

第二篇,《快马》,一个绰号“快马”的贫农穷小子,出于对老东家的感恩,自觉自愿地追随老东家干还乡团,当土匪,及至最终毁灭,最后喊出,“天灭我也”。

第三篇,《死谜》,主角是个酒鬼,醉酒之后必然吃毒药,结尾酒鬼留下一首诗,一共四句,最后一句是,“天上落下土哗哗”。

第四篇,《灾星》。

第五篇,《圣徒》。

第六篇,《赌神》。

一共六篇小说,李景峰一口气读下来,那叫一个酣畅淋漓。

质量极高!

每一篇他都觉得是可以放在《人民文学》这种层次杂志上发表的水平!

更让人惊讶的是,六篇小说,竟然整整齐齐的都和命运这一主题有关。

结尾全都穿插一个“天”字,一共六个。

李景峰掩卷沉思良久,忍不住发出一声质问:

“江弦这是写文章写成精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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