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第一次吃地摊烧烤就是白年带他去的。那时候他已经十六岁,吃惯了家里的山珍海味,第一次接触地摊美食还很胆怯。可白年却大口咬肉,乌莹莹的眸子在廉价灯光下更加明亮,他笑着把串送到他唇边,兴奋地说:“尝尝嘛,好吃。”
那时候的白年不像现在和他这么生疏,相反,他把他当成弟弟,把他认为最好的都给了他。这份恩情,是秦祉风寂寞暗黑的童年里,唯一一束温暖的光。
“怎么啦?看起来不太开心哦。”白年轻轻捧起秦祉风的头,“我家小风受委屈了?”
“没有。”秦祉风埋进白年柔软的小腹,还用头蹭了蹭,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味道让他心安不少。“我什么也不想做,就想这么抱抱你。”
“好。”
“念念,我是不是很失败?是不是因为我处处不如秦厉钧你才不要我了?”
白年动作一顿,“谁说的?你会画画、写诗,还会弹钢琴,又精通马术和全球经济学……你在我心里就是很厉害的小艺术家。”
“真的吗…?”秦祉风从他怀里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看着他,“可这些都是他逼我学的。”
“但你学的很好,不是吗?”白年递给他一根香喷喷的羊肉串,“来,尝尝。”
秦祉风侧头咬中,肉已经凉了,可看见白年的笑容却觉得它异常鲜美。
“你一喂我肉都变香了。”
在秦厉钧苛刻严厉的教育下,他就像一个随时都紧绷的傀儡,敏感、多疑、矛盾……做错一点事就会有窒息般的挫败感。在没遇到白年以前,他就像碎片似的七零八碎,是白年耐着性子把他拼凑好,给他鼓励和安慰。
他就像他的老师,哥哥,爱人……更像妈妈。
“其实我不怪你和他结婚。只是,只是亲眼看着他挽着你的手走进婚姻殿堂,我还是心有不甘。我不相信你会抛下我。我只会恨他,恨他把你从我身边抢走,更恨自己不能留住你。你刚刚说我很好,可你不还是没嫁给我不是吗?”
那些甜言蜜语都是骗他这只小蠢狗的。他答应过白年,结婚那天要给他买两个钻戒,一个戴在食指,代表相恋。另一个戴在无名指,代表永生永世的捆绑关系。
秦祉风就是靠着这份憧憬活下去的。每一天都在幻想。
“……对不起。”
“没事。这两天我想开了。其实只要你还在我家,我每天能看见你就好了。念念,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他凝视着他,“你还喜欢我吗?”
白年的心跳漏了一拍。
此刻正是可以拒绝他的最佳时机,只要绝情地回绝他,他就能得到一大笔钱。这也是他和秦厉钧达成协议的初衷。
可是“不喜欢”这三个字却如鲠在喉,如烫火般烧灼着他的喉口,任凭他怎么努力也说不出来。
良久,他蠕动唇瓣,轻轻说:
“喜欢。”
秦祉风一直皱紧的眉头忽然舒展开,他眉眼间透露出失而复得的欢喜,像是再次得到珍贵的宝物,他伸出双臂紧紧搂住白年,下巴磕在他头顶上,哑着嗓子说:“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他一遍遍肯定他还爱他的事实。
再次回到少年温暖清香的怀抱,白年心底生起涩意。
在他利欲熏心的世界里,只有白年是一尘不染的净土。
“等我长大变强了,我要和他平起平坐。他能给你的我也能,等那一天我就要把你抢回来。还要给你买好多钻戒。嘿嘿,婚后还要一起种花,买一个小花园。你喜欢雪,我们就去一个常年有雪的地方旅游……”
“我现在也是你的。”白年轻声打断他,听到这些话,他的心脏隐隐作痛。“小风,你真笨。真笨。”
是啊,他真笨啊。
是站在婚礼现场因为嫉妒哭红的双眼,是一直在手心攥紧却没送出去的钻戒,是冲上台砸坏一切的崩溃的理智……是没日没夜的情愫,是一次次原谅,对他从没有过一丝埋怨。
看白年和秦厉钧交换戒指时,他在想什么?
可惜没有人在意了。
“我才不笨。”秦祉风松开他,眼睛一弯,“我会把我们的故事写成一本书。一定要浪漫,甜蜜,我要把我想的全写进去!”
“好。”
“妈妈……”他轻轻唤他,“你真好。好喜欢你。”
“讲情话不要钱是吧?”
秦祉风撇嘴表示不满,“哼……”
“小样儿吧你。”白年宠溺地点了点他的额头,“都高三生了,书包脏兮兮的还像小学生一样。”
他虽然嘴上责怪,但还是耐着性子给他整理书包。包里一股羊肉串味,白色试卷上一大块油渍。白年拿来纸巾把他的书本、试卷,一件件擦干净,再排放整齐放进去。
像秦祉风生活起居上的这些小事,这么多年一直是白年亲自经手。
而秦厉钧忙于工作,浑然不知。
“看见没?书本要这么整理……这是什么?”白年在侧包里翻出一个精致的本子。还没来得及掀开就听到秦祉风兴奋激动的声音,“你打开看看!”
带着心中的疑惑,白年掀开第一页。
纸页上写着几个清隽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