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将一愣,脸色大变。第三天,终于有消息了。
“突厥要游斗,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长的时间,先用精锐咬住突厥很有必要。”张说率先赞成。
“这里我们已经歇息一天了,再给你们半天时间歇息,我们就要出发了。”吐屯发道。
不管是人还是马,都得喝水。短时间不喝水,不是问题,还能忍受,时间长了,不喝水能行么?肯定不行。
“我们这样来。”李隆基微一凝思,道:“我和陈玄礼、薛直、张小飞率领五千精锐先一步出发,张说率领主力从后赶来。”
大漠空旷,又无遮无拦,很适合骑兵驰骋,以突厥对大漠的熟悉,完全可以做到来去如风。可有一样限制,那就是不能没有水源。
“大人,我们就是发发牢骚,您不必当真。”有将领小心翼翼的道。
“对!区区一万人,不够我们塞牙缝。”
只要找到一个关键之处,问题就好解决了。
命令一传下,突厥开始列阵。
至于用马驼水一事,短时间可以,时间长了就不行了。因为马要喝的水会很多,一匹马能驼多少?三两天喝的水已经是顶天了。
这支突厥的训练不错,很快就列阵成阵势,横成行,竖成列,井然有序,一派整肃。
“对呀!水源!”
第一天,没有消息。
“唐军?”一片惊呼声响起,众将脸色大变。
唐军威名赫赫,突厥有心理阴影,乍闻唐军到来,由不得他们不害怕。
李隆基把地图摊开,一阵打量,道:“这里有一个湖泊,而又有草场,适合驻军,我们就在这里停留。然后,派出人手,多去水源处打探消息。”
第二天,没有消息。
“遵令。”虽然不愿,众将也不敢抗命。
“五千?”
在大漠作战,马力太重要了,要是战马没有充足的体力,很难追上突厥。
在这里作一个说明,《唐书》把突厥弟记作“特勒”,根据后世历史学家的考证,应该是误作,应该是“特勤”。
众将是怨声不断。
“我们应该把这事禀报大帅,由大帅提醒各部。”张说补充一句。
“水源?”
要想打突厥,首先就得找到突厥,若虽找不到突厥,还谈什么打突厥,纯属扯淡。
这五千精锐,是李隆基挑选的精锐,一人三匹骏马,一匹骑乘,一匹驼运东西,一匹歇息。这样做的好处,总是能让马力保持在最巅峰。
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快速咬住突厥。只要咬住突厥,一切都好说了。
“这日没法过了,今天在这里,明天在那里,真够折腾人的。”
“就没打过这样的仗。还是象以往那般好,见到唐军就冲上去,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逃。我们如今这样儿,和大漠上的土拨鼠一个样了。”
人,可以喝马**,实在是逼急了,还可以喝马尿,甚至喝血。可马呢?马要是一天不喝水,还跑得动么?
“好!”众人没有异议,一致通过。
“湖泊、河流、小溪,都不能放过。”薛直补充一句。
“要是唐军多点的话,我只有避其锋芒,区区五千唐军就敢来攻击我,那是作死。”吐屯发眼凶光闪闪,喝道:“传令,摆阵,准备迎敌。”
“一万。我们吃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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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隆基一声令下,就去这选定的湖泊处驻军。这湖泊并不大,也就三四里的样,湖水清澈,两万人的用水完全能够解决。
“隆隆!”刚刚列阵完成,只听一阵惊天动地的蹄声响起,一条黑色的水线出现在视野里,优美流畅。
“蹄声整齐,这是一支精锐!”吐屯发一听便知这支唐军的虚实。
对于蹄声,突厥比对自己的女人还要熟悉。
很快的,就能看清唐军了,只见唐军阵势整齐,旗帜飘扬。
就,有一杆王旗。
“楚王?武则天那臭女人的亲孙,李隆基来了。”吐屯发大喜,哈哈大笑道:“哈哈!天佑大突厥,让我遇上了李隆基。李隆基呀李隆基,你这是自寻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