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后跟著一帮手持铁棍和刀具的混混,人都很年轻,大部分都留著长发,学古惑仔的装扮,只不过人家陈浩南都是敞开胸口,穿著清凉。
遂县的气候不允许有那么囂张的人,所以这些傢伙都穿的严严实实,生怕感冒发烧。
这时候,金超和受了枪伤的保安已经被控制住。
孙鹏和姚卫华走上前,都把枪拿了出来。
气氛继续僵持著,带头的混混脸面上有一些掛不住。
“我草泥马!老子和你拼了!”
他手持钢棍奔来,杨锦文毫不客气地对著他的脚跟前开了一枪。
“砰!”
这人的左脚直接炸开,鲜血直往外冒,感觉像是被滚烫的开水给烫著了,钻心地疼。
他痛呼一声,刚要蹲下身,杨锦文一脚踹向他的肩膀。
“不学好,学人家混社会!”
把这个人踹翻在地,杨锦文看向眼前这些混混。
“还有谁想要逞英雄?我给你们机会,儘管过来!”
遂县的一群便衣已经目瞪口呆,这刚来的杨队看著斯斯文文,没想到说开枪就开枪,这胆子也太大了。
带头的赶紧向这些混混喊道:“退后,全部退后!不准闹事,谁要是闹事,我们就不客气了!”
他话音一落,便看见自己大队长游勇带著人跑来。
“怎么回事?反天了?”
除了游勇之外,还有一个穿著棕色西服的男人,手里夹著一根雪茄。
游勇一看整个场面,立即就明白髮生了什么事情。
他对杨锦文没什么好脸色,瞪了一眼之后,向那些混混喊道:“滚,全部给我滚!不滚的话,全部抓回去!”
拿著雪茄的男人就是刀疤,左耳连接左眼眉骨,有一条长长的疤痕。
他道:“哎哟,是谁那么囂张啊?我的场子里还没出现过这么牛逼的人物!”
杨锦文瞥了他一眼后,向游勇道:“游队,逃犯已经被抓捕,现在我把人带走?”
游勇抿了抿嘴,没有吱声。
刀疤抽了一口雪茄,厉声问道:“在我场子里闹事,你就想这么算了?”
杨锦文迎著他的视线,一字一句地回答道:“我是安南市市局的杨锦文,你是这里的老板?
我是来抓捕逃犯的,我有理由怀疑你窝藏逃犯、包庇逃犯,你现在是不是要跟我走一趟?”
刀疤眼睛微微眯著:“你栽赃我?”
“我栽赃你?”
杨锦文歪了一下头,向游勇道:“游队,这个人除了包庇杀死六条人命的逃犯之外,还组织黑*恶*势力,你说怎么办?”
游勇脸色非常难看:“杨队,这事儿……”
刀疤接过话茬:“你別冤枉我!这些混混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也不知道!”
“你不知道?要不要我帮你问一问?”
说完,杨锦文把捂著脚的小混混提起来:“来,你告诉我,眼前这个衣著光鲜的人叫什么名字?他是不是你老板?
他之前吩咐你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有没有搞过绑架?有没有杀过人?对了,你们黑涩会应该是有枪的,你们枪藏在哪儿了?”
小混混疼的齜牙咧嘴,他平时狗仗人势,都是自己欺负人,什么时候被人这样欺负过?
“我……”
他话还没出口,杨锦文打断了他的话。
“现在不方便说?也行,咱们回去慢慢讲,別怕,只要你老实交代,我们会对你宽大处理,没人敢动你一分一毫。”
我不是这个意思啊……小混混嚇得两腿发软,想要喊出来,却被杨锦文一推,孙鹏和姚卫华赶紧把他控制住,將他的双手扭过来,快速地戴上了手銬。
杨锦文目光灼灼地看向刀疤,侧身指著被按在墙角的金超。
“这个人在安南市犯下五条人命,逃窜去广远市还杀了一个人,背负六条人命,我们找了他两个多月,他躲在你的夜总会里,你怎么解释?”
刀疤的瞳孔缩了缩,饶是在道上混的,也干不出杀死六个无辜人的案子,要说狠,饶是他自己也没这么狠。
早先听见这个事情,他就想这么算了。
但现在杨锦文根本不给他台阶下。
於是,他只好用求助的目光看向游勇。
游勇嘆了一口气,开口道:“杨队,先把人带走吧,这里让我来处理。”
杨锦文盯著他,没有吱声。
游勇的目光没有丝毫闪躲。
杨锦文点头:“好吧。”
游勇长吁了一口气,向自己下属喊道:“赶紧把两个受了伤的人送去医院。”
至於金超,他没管,人肯定是被杨锦文带走。
金超像是一条死狗被提起来,任由猫子和袁浩拽走。
杨锦文收了枪,临走之前,他来到刀疤跟前,一字一句地问道:“你外號叫刀疤,真名叫什么?”
公安、哪怕是刑警,刀疤和他们打过无数次交道,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狠辣的眼神。
外表斯斯文文的,但眼神却是非常嚇人。
他咽下一口唾沫,撇过视线,准备不搭理。
杨锦文眉眼笑了笑:“我叫杨锦文,记住我的名字,你今后给我小心一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