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行和大春走在出村的官道上,没想到大春浓眉大眼的,家里都给他说媒了。
这很正常,古代的人,基本上都是十五六岁就结婚了,十七岁十八岁成了父亲母亲的,大有人在。
二十岁还是个光棍,那就要被人笑话了,而且以前女子年纪到了不嫁人的话,还会被罚款。
庄行看杂书的时候,就看到前朝有条法令。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意思是年龄在十五至三十岁之间的適婚女子如果不出嫁,每年將被罚款“五算”,就是七八石粮食,这相当於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
当地的剩女数量,有时候还会作为官员的考核標准。
这都是为了提升生育率,大虞在王朝初期,也有类似的律法。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就是说,女子到了十七岁的时候,父母还没有把她嫁出去,当地的官府有权利为她指派丈夫。
这种指標,基本上就给要去守卫边疆的壮年兵差了。
这些剩女自然也只能跟著老公一起远赴条件艰苦的边疆,搞西部大开发。
不过这条法令,到了大虞的第二个皇帝时,就被废掉了。
现如今,大虞对男女婚配一事,没有特定的律法,但由於长久以来的传统,所以一般男子到了十五六岁,家里就会找適龄的姑娘说媒,把婚事定下来。
庄行有点好奇大春家里人给大春说的姑娘是谁。
走这一路还很长,他閒的无聊,找大春聊会天不是很正常?
好吧,直说了,他就是有点八卦了。
八卦之心人人有,这天南地北的,连台电视和解闷的综艺节目都没有,老实巴交的大春有了緋闻,他打听打听又不犯法。
“大春,你家里给你说媒了啊?”庄行凑到了大春旁边去。
“是说了。”大春点头。
“你感觉咋样?”
“没感觉。”
大春的直截了当,让庄行愣了一下。
“那姑娘不好看?”
“挺好看的,腰细胸大,比我矮一点,身上还很香,头髮很长。”
大春说话虽然糙,但该形容的特点都形容到了。
家里给他说的姑娘,条件应该不差,至少长的肯定不差。
好说歹说,大春也是玄清观的弟子,比寻常农夫强多了,嫁给他,还能跟著他一起到道观上去,虽说不一定有什么荣华富贵,但肯定比当个农家女在家织布干活,好上许多。
一个相貌不差,身材还好的女子,大春为啥不喜欢呢?
是脾气不合他心意,还是太火爆,太不端庄了?
“那你怎么没感觉?”庄行好奇道。
他看大春也是个血气方刚的小青年,看到这么一个美丽的姑娘,还能把持的住?
不会真让大春在山上练功练傻了吧?
是从哪里听说了童子功不能破功的说法?
还是说大春在山上,另有倾慕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