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啦~
一声类似布帛撕裂的响动,元然就从厉骇小腿上传来。
厉骇皱眉低头一看——·
好傢伙~皮肤和肌肉居然他被给扯裂开了。
「他妈的破烂身体!」
厉骇骂骂咧咧道,「跑步稍微快一点就自己裂开了,服了。」
话是这样说,但若將他方才那每秒三四十米的速度,放到任意一个普通人类身上,估计那个人的腿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全都是破烂吶。」
厉骇打量著『自己家」里的脏旧床垫,还有胡乱堆放的各种垃圾,喷喷嫌弃道,「真是穷到老鼠都养不活。」
隨即他又看向这片乾涸下水道的拐角,那儿有阵阵昏黄灯光在闪烁。
厉骇记得,那里便是前身自造的简易农田,里面那几株搞不清楚由哪种植物变异而来的变种果树,养活了「他」十年。
从前身的记忆来看,那些变种果的味道,有些类似於放了一礼拜的茄子。
能吃是能吃,但实在不好吃。
「不管了,先洗个澡,他妈的真脏啊。」
厉骇摇了摇头,抬脚就朝净水器旁边的密封水箱走去。
接著他便脱下了身上那套破烂连身衣,隨手扔到一边,开始用前身辛苦保存下来的纯净水洗刷身体。
而在洗澡过程中厉骇便惊发现,他身上那些皱巴巴的烂皮,居然一搓就掉,直接就露出了大片的绿红色肌肉、苍白肌腱与发黄的脂肪。
可诡异的是,厉骇对此竟毫无痛感,反而觉得非常舒適,感觉就像蜕下了一身泥垢般畅快。
於是向来爱乾净的厉骇,三下五除二的就將全身烂皮搓净,变成了一个隱隱闪烁绿光的惊悚『血人』。
实际上如今厉骇不仅没有痛觉,连嗅觉与味觉也都大幅衰减,仅有视觉、听觉与触觉还算凑合,没有比正常人类弱上太多。
而在洗完澡后,厉骇就穿上一套相对完整乾净,却也颇为陈旧的皮裤皮夹克,蹬著两只並非一双的黑皮鞋,朝著下水道深处『自己』的「军火库」走去。
说是军火库,但其实就是一个锈烂了半边门的铁皮衣柜。
里面放了一支用钢管、木块、胶布拼凑打造而成的粗糙衝锋鎗、一只尾部栓系了好几圈钢丝绳的短柄斧、一柄仅有半米长度的断刀,还有两个布满灰尘的木柄手雷,以及二十多颗子弹、一块陈旧的指南针和一百多枚看起来很精致的瓶盖。
「?」
厉骇拿起一枚瓶盖惊奇道,「难道这方废土世界,也是用可乐瓶盖当钱用吗?」
或许是因为这枚瓶盖的缘故,其充斥著超晶辐射的大脑中,又一簇记忆被突然激活。
尔后,厉骇也就立然知晓了手中瓶盖的用处。
这些瓶盖確实是钱,但这些钱却並非可乐瓶盖,而是一种非常清甜的发泡饮料一一宝韵茶饮的瓶盖。
因为这种瓶盖,一般都被废土人称为宝茶瓶盖。
根据原身的记忆来看,废土上的所有宝茶瓶盖,传说都来自於一座名叫【遗城】的地方。
但无人知晓遗城到底在哪儿,只知那里是世间最发达最宜居之地。
所有许多废土人都嚮往著能够找到遗城,成为那里的居民。
而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废土匪帮,则妄想著能够闯进去干一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