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把我的眼睛眼睛眼睛——
“如果说,这个法术能带来一个永久的照明术呢?”
墨闻提出了如上假设。
照明术是一个非常基础,任何一个法术初学者都会使用的法术。
一些不务正业的战士或盗贼,他们都有可能搓出一个照明术。
但照明术终归到底是一个法术,而且是一个“引导型”法术。
法术当然有五八门的分类,其中两个热门大类就是引导型和非引导型墨闻更习惯將其称之为脱手型。
引导型法术最要命的地方,就是容易被打断。
照明术虽耗蓝少,使用门槛低,但它需要一直耗蓝维持。它的进阶版本便是各个学派的特化版“照明术”,进化成了非引导型。
只要灌了足够魔力,就能甩手一扔,在地上造一个能亮好几个小时甚至数日的稳定光源。
问题是,这个进阶版本,最低的学习门槛都是七阶法师,而且耗蓝足以扔两个火球术。
所以,多数实力平平的冒险家,仍旧选择在习得照明术的前提下,隨身携带一些火把。
雷诺德和凯尔就是这样做的,队里有法师的情况下还携带火把。
平时不打架,就用照明术照一照,反正耗蓝在接受范围內。
真要干架,就提前把火把点好,扔在地上作为光源,提供足够的视野进行战斗。
至於继续使用照明术?
万一,一个分神不小心打断了引导,那这魔力紊乱给谁吃啊?
对於魔力紊乱的加持效果,墨闻是最有话语权的。
他敢肯定,这玩意是最终结算的逆天buff。直接扣总属性,想来没几个人受得了。
因此,照明术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基础法术—
战斗中查无此人的法术。
如果能在身上常驻掛著一个照明术·
想了许久,艾尔莎微微摇头,“虽然挺有吸引力,但感觉还是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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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掛著个照明术,亮是亮了,怎么自由开关呢?
有时候,黑暗是对自己的保护。一片黑灯瞎火里就自己亮著,那不是给別人当活靶子吗?
艾尔莎觉得这玩意的吸引力有限。
墨闻很快也注意到了这事,“嗯说的確实有道理。”
但他觉得,也不一定非要安在人身上。
墨闻目前暂时无法接入这种节点的视角,拍在人身上用处不大。
这还只是开始阶段,不能急——
一边俺寻思著,墨闻开始了初步的试验。
他看,这村子晚上就挺黑的啊。
“,你在那边做什么呢—等等,你不是那个叫周什么什么的法师吗?”
“安装路灯。”
墨闻头也不回道。
这个声音他有点印象,是当地一个看起来比较老实的猎户,每过一段时间都会带一些猎物回村子。
墨闻对打猎从不感兴趣,尤其是知道这附近野猪很多后,更是完全没有一点要尝野味的念头。
“路灯?”
对於这个有些新鲜的名词,猎户很是困惑的样子。
“就是高级版的火把,可以一直亮著。”
“那不就是照明术吗?”
“——对,是照明术,只不过是永久版的照明术。”
听到猎户的问题,墨闻呛了一下。
这个世界里,魔法的普及程度远比他想像的高。
连普通的种田打猎农民都知道魔法的存在,並且丝毫不感到惊奇,著实有点离谱。
对他们而言,用魔法解释反而更通俗易懂。相较之下,墨闻才像那个土包子“永久版的照明术,也就是不会灭咯?”
“差不多吧—”
墨闻有些不太確定。
他做过一点“抗风险测试”。
现在的伺服器实质上的稳定化的狂暴之源,只不过墨闻在负责提供更加无穷无尽的魔力支持。
如果墨闻突然暴毙导致掉线,那么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都將由狂暴之源为灵魂网络提供魔力,直到墨闻重新上线接入网络。
狂暴之源曾经是一整个遗蹟的魔力源泉。单论魔力输出量,墨闻直到现在都无法与之比擬。
所以,按理说,这一个小小的照明术,还是能维持住的。
至少现在可以。
“哦哦,是这样啊——”
猎户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但很快又问道:“晚上不需要举著火把到处走来走去啦?”
“的確如此。”
“村子里的道路会被一直照亮?”
“没错。”
点点头,墨闻肯定道。
但他刚想说些“不用客气”之类的客套话,猎户嘴里蹦出来的词语就把墨闻强控住了。
“这样的话,会不会把那些离村子近的猎物嚇跑?”
“.这是怎么联繫在一块的?”
“不不不,你要想,要是村子一直亮著的话———”
十分突然地,墨闻陷入了和猎户的理念爭斗!
最后当然是墨闻胜出了,他还不至於说不过一个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