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啪!
“声音大一些,我没听到。”
“对!”
“好,走吧,你自己离开这里。”
“可是—.·可是我”
奥姆看著那些倒地的士兵,看著那些回望他的眼晴,嘴里喏著说著什么,但,罗兰那双冰凉潮湿的,根本连血都没擦乾净的手,又一次的捧在他的脸上:“你不能都选,你只能选则:你活,他们死。或者,你们一起死。”
眼晴变的呆滯,奥姆喃喃自语了几句什么,刚刚止住的泪突然又一次的崩溃,他一步步的向后倒退,嘴里不断的重复著:“我没办法—我、我不能死在这我没得选啊..!!
你们.这不能怪我.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啊——!!”
奥姆跑了,跑几步就摔倒在地上,然后跟跪著爬起来继续跑,嘴里大喊大叫著,很快就从山洞中消失不见。
“罗兰,你们不是不认识么,第一次见面,你就毁了他。”
黛安娜有点不理解:“是有什么隱情在吗。”
“不是。”
罗兰摇头:“只是我突然想起来,对熊孩子伤害最大的东西,就是大b斗!”
转过身去,罗兰发现,无论是躺著的还是站著的,每个人都躲避著他的视线,像不敢和老师对视的小学生一样乖巧。
“罗兰—”
但没心没肺的人確实既不长记性也不知道后怕。
亚瑟挣扎著从湄拉和神探的手中挣脱:“你-你能別杀这些人吗,我知道他们试图攻击你,但,他们根本没那个本事对你造成任何的伤害。
他们都是勇士,只是听了错误的命令,我想,能不能请你高抬贵手,放—“
“好啊。”
“..·啊?””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是一个残忍弒杀的人呢,你那个弟弟那么蠢,我不是也没杀他么。”
亚瑟的眼神有些不对劲,看得出来,他很想说些什么,但是在湄拉和神探拼命的暗示和阻止下,他忍住了。
“那,这把权杖”
“你的了!绝对是你的了!除了你还有谁配用这把权杖呢?”
“哎呦你说话真好听!要去我家做客吗,我家房子其实蛮大的,还———”
“不了不了不了,我,我不饿,实际上我根本就没长胃,喝点水就饱了,呵呵呵呵呵在拒绝了罗兰的邀请之后,海王藉口水里还煮著菜呢,匆匆忙忙的带著满地的伤兵和自己的小伙伴一起离开了。
“他好像——有点怕我。“”
“好像?”
黛安娜笑著摇头:“相信我,在你死之前,他绝对不会轻易踏上陆地了。”
啊这—·行吧。
“你要去哪,回天堂岛么。”
“不,送我回天眼会吧,你忘了,还有一只豹子的事情没解决呢。
你呢。”
“我?”
罗兰提了提手中已经基本变成红色的权杖:“我要研究一下这玩意儿的用法,我总觉得它好像不该是抢著用的。”
开了个门,罗兰和黛安娜回到了人类的领地:城市。
毋庸置疑,这个世界是存在魔法的。
但,罗兰空有那么高的精神力和顶级的施法武器,他对魔法的研究却还停留在哈利波特的那个阶段:只是看过。
所以,回到了哥谭后,整整三天的时间,罗兰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研究法杖上,却也只能借用法杖的品级,释放一些法杖自带的基础法术,比如照明术什么的。
暂时而言,这把超强的法杖在他手里,除了当狼牙棒用之外,就只能用做神力的释放媒介。
“学习魔法的事情,也要注意一下了啊。”
另外,罗兰在研究的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个比较有趣的地方。
这把法杖虽然凭藉其超高的品级,是全分类全属性通用,连死灵魔法都能用一用,但是它最强的根本属性,是水和土,
结合当初亚特兰创造这把法杖时的年代和背景,以及后来的某些脑子拎不清的亚特兰蒂斯人天天想著的:统一地球,建立一个统治海洋和陆地的伟大国度的幻想。
亚特兰这傢伙,他的野心真的很大啊!
也许当年他的死亡,还另有说法也不一定。
不过,这些就和罗兰无关了。
回到哥谭的第四天,罗兰的电话想了。
老蝙蝠打来的。
“罗兰,我听说你回到哥谭了。”
“你听说什么听说啊,我人刚到哥谭,刚下飞机就被熟人看到了吧!
忍了这么多天才给我打电话,你又著什么坏心思呢?”
蝙蝠侠那边沉默了许久,弄得罗兰也有点紧张了起来:“额—你不是现在就像和克拉克打吧?”
“罗兰,我,有事求你帮忙。”
“哦,这还真新鲜,你有事求———.what?!!求??!”
眾所眾知,蝙蝠侠从不求人,即使是求,他也会用命令的语气,作陈述句。
罗兰认识他这么久,从来没见过他求谁。
老蝙蝠这句话一说完,罗兰觉得好像自己头上有一个什么炸弹爆炸了一样。
“你不必觉得那么奇怪,我”
“这还不奇怪啊!!”
罗兰的声音特別特別大:“你再说一遍!我录音!”
“罗兰,今天晚上来我家,有事情找你。”
“呼.·.·”
大大的吐出一口气,罗兰道:“对嘛,这才是你。
说吧,先说,是什么忙?你先说,我再决定去不去。”
又沉默了许久,罗兰都快掛断电话的时候,那边才终於传来老蝙蝠的声音:“是我儿子的事情。”
“呵呵,这个笑话確实好笑,哈哈哈哈—你什么?!”
啪。
老蝙蝠掛断了电话。
而下一秒,在老蝙蝠放下电话的桌子旁,一扇小小的门户从虚空中打开,从中露出了罗兰.充满探究的眼神。
“嘿嘿嘿·——老蝙蝠,要我给猫女打一个电话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