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把罗兰给整不会了
面对罗兰的嘲讽,赫拉可能是刚才被骂的太狠了,有点那个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现在的他听到罗兰这句“毫无攻击性”的话,竟然觉得他挺有礼貌的,並不算什么没礼貌的讽刺。
小小的白了罗兰一眼,赫拉缓步上前,在双眼微闔,双臂平举之后,也將神体变大,
成了一个身高几十米的女巨人,得以和那面噁心的髏墙平视彼此。
这招好啊!
罗兰当然看得出,神力本源还是那么多神力,能用的魔法也不会因为施法者身体放大几十倍而威力放大几十倍,也就是说这么干除非是卯定了主意要用大块头砸死对方,否则除了给敌人把靶子画大点,让自己更容易挨打之外,在体型大到足以一力破万法之前,並没有什么实际用处。
妙,真是妙极了,赫拉变得这么大,哈迪斯就更不会注意到旁边还有个看戏的罗兰了。
岂不美哉~!
“哈迪斯,我无意与你进行什么打不出结果的战斗。现在,打开你冥土的大门,让我离开!”
赫拉显然一直就是一个颐气指使的大人物,根本就没有什么谈判技巧和沟通手段,
完完全全是命令式的语气和单方面指令式的要求。
哈迪斯显然也熟悉赫拉的这个风格,並没有做出什么反唇相讥的举动,但本质上,这仍然代表“谈判破裂”,赫拉拒绝了的求婚。
“哼!你想离开,好啊!来和我当面谈!来我的王座前,再说一遍你想怎么样!”
骨骸散开,鲜血铺就出一条航脏恐怖的死亡之路,遥遥连结到遥远的天尽头。
哈迪斯散去了骨骸凝成的丑陋大脸,意志回归王座,而相应的,在踏离去之后,这里又恢復了之前的状態,甚至比之前更夸张,各种巨大的半腐烂的巨人和野兽、各种骑著怪胎髏的亡灵骑土,纷纷从土里、从水里、从天上掉下来,將赫拉和小透明罗兰遥遥的包围起来,一眼看不到尽头。
这周围凡是肉眼可见的地方,都充斥著亡灵的臭味,仅有一条血路,通向遥远的地方,通向哈迪斯的王座。
变回了正常体型,赫拉不屑的看了看周围的亡灵们,昂首阔步的就往前走。
但是刚走一步就被罗兰拉住了:“你真去啊!”
“啊?”
赫拉好像没听懂罗兰是什么意思:“那不然呢?还有,放开你的手。”
“瞎,见外了不是。”
罗兰送开拉著赫拉胳膊的手,饶有兴致的看了眼周围:“我怎么总觉得,这又是一个局中局中局呢,你们这些奥林匹斯山上下来的,太会搞这种心机和內斗的剧情了。”
瞪大了眼晴,赫拉被罗兰那么讽刺都没有太明显的反应,听了这句话之后却急了:“你竟然觉得我会和哈迪斯联合起来骗”
“哎呀~”
罗兰打断赫拉施法:“说说而已嘛~不过,也没必要真的去找啊,咱们联合起来,
把这拆了,不也一定会逼主动来找咱们两个么。”
“呵呵。”
赫拉终於找到了嘲讽回罗兰的机会,隨手指著亡灵中的一个比较特殊的画风不太一样的建模角色:“这个,是亚拉曼妮,曾经和雅典娜比赛织布的那个。”
又一指:“这个,是曾经让宙斯都头疼的双首狮鷲之王。”
手指移动:“这个是北海巨妖的子嗣康克亚斯,这个是地穴巨人的第二代首领,这个是·.”
“好了,不用说了。我明白你什么意思了。”
合著去那边反而比在这边压力还更小点是吧。
那就去吧。
陪著赫拉一起走上了那条名副其实的血路,一路上两人都没怎么说话。罗兰一直在左看右看的试图从那些怪物身上找到什么神话中记载过的名字,暗地里始终没忘了尝试破译这里的空间坐標,把门打开。
而赫拉则看似面无表情,实则不时的偷偷观察一下罗兰,欲言又止的样子。
“你到底想说什么啊,就直说了吧,想招我当奥林匹斯的神王?我跟你说我要的彩礼可高,而且离婚了你得分我一半奥林匹斯·—”
“罗兰!”
“哦,您说。”
“你的近身战斗水平怎么样。”
罗兰看了一眼赫拉,突然反应过来,对,怪不得他这么问,刚才他们俩打是打了半天,不过基本都是在魔法对轰,赫拉是真的不知道罗兰有没有这方面的硬实力。
“不自夸的说,比我的魔法水平高。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我知道该怎么离开这里。”
原来,当年宙斯与赫拉閒谈的时候曾经说过一句,哈迪斯要是失去了那些蜡烛,就守不住他的冥土了。
赫拉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这是他现在能想起的最有用的情报了。
“蜡烛?什么意思?”
罗兰就更听不懂,什么叫“抢走哈迪斯的蜡烛就有机会离开冥土”。
而对此,赫拉则神秘的回到:“等你看到哈迪斯,你就明白了。”
两人沿著血路一直前行,慢慢的就来到了一座死掉的城市当中。
这座石头和骨头垒成的城市中,没有一个活人不说,有树,树是骨头拼的。有,是石头雕的,有水,从喷泉里喷出来是红色的,有歌声,是报丧女妖在哭嚎“
这地方多待一秒都掉san。
真难为哈迪斯在这住了这么多年,怪不得审美这么诡。
进入城市后没多久,在这座没有任何游览价值的超大型鬼屋的四面八方就涌来了一堆手持锈剑的黑骑土,引导並互送两人前往城市中心那座纯黑色石头垒成的宫殿。
在这里,罗兰终於见到了哈迪斯的真身。
他终於理解了一切。
怪不得审美那样,怪不得要弄出一个巨大的化身和赫拉对话,怪不得赫拉说看见哈迪斯他就理解蜡烛是怎么回事儿这哈迪斯简直是闹呢。
不提他那个王座根本就是个死去巨人的雕像,哈迪斯就坐在雕像分开的腿中间“
就说哈迪斯这个形象,就很有艺术家的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