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看出来了。
戈登,俗称:
戈——报仇不隔夜——登。
於是维多很乾脆的把弗拉斯给卖了:“他不当班的话,一般都会去舒特家里打牌,跟他那群弟兄们。”
“舒特家在哪?”
“里奇湾。”
“你只管开车,不用掺和。”
戈登临走前拿了警局的一根棒球棍,维多看到了,还以为这是要以牙还牙的意思。
里奇湾距离警局有一段距离,同时也靠近东区,不是多么富庶的地段,犯罪率也相对高一些,但是弗拉斯的弟兄们就喜欢这块地。
因为犯罪率高,就意味著能收的钱也多。
“该死的疯子!嗑药了,还是不长眼!”
维多开车前往里奇湾的路上,从东区方向驶来一辆黑色的保时捷,横衝直撞。
更可恨的是开了远光灯,几度让维多睁不开眼。
在临近的时候,还差点和维多撞上。
“早晚有一天我要把这人找出来靠上手銬!让你见识见识哥谭执法者的正义!我要让你不能呼吸!”
不过这也只是一个小插曲。
两人很快来到一处民宅聚集地,里奇湾。
舒特的家里还开著灯,他们等了一会看到有人陆续出来,是弗拉斯的几个小弟。
维多问:“你不动手吗?”
“揍他们一顿很容易,但那没用。”戈登握著棒球棍,目標明確的说。
终於,弗拉斯出来了,他提著酒瓶,摇摇晃晃两次才坐进自己的车,戈登让维多在后面跟著,但不要开灯。
驶出一段距离,等彻底离开了居民区,维多说:“弗拉斯已经超速十迈了,我们倒是能给他开张罚单。”
戈登却只是说:“跟上去,到他旁边。”
维度看懂了戈登的眼神,一脚踩下油门,来到了弗拉斯车旁和他並齐后,猛打方向盘。
弗拉斯的车被撞到路外,车翻了。
“停车!”
维多將车子停在不远处,戈登拿著棒球棍缓缓走了过去。
“他受过特种兵训练的,而且块头比你大很多,吉姆。”维多提醒。
“我知道,我跟特种兵打过,虽然差不多已经是十五年前的事了……”
戈登掏出了枪,因为他注意到弗拉斯那个大块头已经从车里钻出来,並且还拿出了自己的配枪防备。
但戈登的枪口比弗拉斯更快一步瞄准,弗拉斯只能扔掉枪,这一撞直接酒醒了,他认出了戈登,轻蔑的勾起嘴角。
戈登收起枪,然后直接把棒球棍扔给了弗拉斯。
“儘管如此,我还是可以让著他一点。”
拿著棒球棍的弗拉斯被揍惨了。
戈登把他撂倒后,一拳一拳的抡在他那张囂张的脸上,在那以后戈登还把他的衣服脱光,用弗拉斯自己的手銬把他的双手靠在背后。
“现在,我们可以回去处理那个小偷的事了。”戈登完事后回到车上说。
维多看了眼被留在路边显眼处,更加显眼的弗拉斯:“我们就把他留在这?”
“不用担心,我留手了。”戈登点头,“头骨没碎,喉管没碎,肋骨也没碎,我只是刚好把他打到……”
“不至於进医院的程度。”
翻译!翻译!
什么叫哥谭单挑王!
维多和戈登都知道,弗拉斯永远不会报告这件事,他会编个故事,会说遭受了最起码十个人的袭击。
但绝不会承认是戈登揍了他。
而且,芭芭拉安全了。
车子驶回警局的路上,戈登看著窗外,他伸出手,感受著冰凉的寒风,看著自己的手逐渐与浓墨一般的夜色融为一体。
戈登前所未有的心情舒畅。
他终於学会怎么在哥谭当警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