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陈东风可没觉得有多好看,因为在他眼里,竹蓀就像干白蛇皮,看得他有些不舒服。
不过竹蓀用来煲汤倒是一种难得的美味,当然,燉鸡也可以。
在云省,鸡就是山珍之友,万物皆可燉鸡,还怪香勒。
“大熊,你们不是晚上要吃菌子宴嘛,那里有竹蓀,你要不要。”
陈熊闻言立刻屁顛屁顛就去采竹蓀,陈东风却是没什么兴趣,
竹蓀这种东西可以种植,虽然价值也还不错,但是任何东西只要能种植,这价格马上就会落下去。
作为一个云省人,这种东西在他眼里不配称之为“芥”(芥是云省人称呼野生菌的叫法)。
这种种植的东西只配拥有另外的名字,人工菌,和香菇一个级別。
陈熊在竹林里满地採集竹蓀,陈东风却是拿著小砍刀敲敲竹子,再把耳朵贴上去听里面有没有动静。
竹蓀他看不上,但是这竹林里可是藏著另外一种美味。
竹虫。
竹虫是竹蜂的幼虫,外观也是白白嫩嫩,和蜂蛹极为相似,一样有细眼小黑嘴。
只不过蜂要肥大一些,竹虫就要精瘦很多。
竹虫通常一般藏於竹尖之中,从上往下,逐节开始吃,最后藏於根部,再破蛹而出。
凡是出现竹虫的的竹子,基本就等於死了。
围绕这竹林敲了几根竹子,陈东风终於听到了声音,他也是拿起砍刀劈开竹子,找到了里面的竹虫。
老实说,活著的竹虫外观看起很噁心,油炸以后变成金黄看起来才好点。
不过陈东风已经吃过太多竹虫,不知道屠杀过多少竹林,对於竹虫已经形成了免疫。
毕竟竹虫算什么,蜘蛛他都吃过。
“陈东安,把罐头瓶的水倒掉,拿瓶子过来装竹虫,今晚有下酒菜了。”
听到陈东风的招呼,陈东安没有第一时间回应,而是谨慎的观察陈东风,直到真的看见陈东风掏出一把竹虫,脸上也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他这才拿著罐头瓶走过去。
竹虫虽然美味,但是抓起来很麻烦,毕竟一截竹子就那么大,里面也不会有太多的竹虫。
不过陈东风现在有的是时间,他也是放下背篓,就开始沿著竹林搜寻,一点一点的抓著竹虫。
一个罐头瓶装满,他犹不满足,直到把四个罐头瓶都装满,他这才有些遗憾的停手。
不能再抓了,抓多了回去也吃不完,浪费掉了。
此刻陈熊也捡了十几朵竹蓀走过来。
陈东风嫌弃的说道:“装起来,別拿手里,我总感觉你抓著一把白蛇一样,膈应得不行。”
陈熊作势朝著陈东风一丟,嚇得陈东风连连后退几下,这才把竹蓀装在背篓里。
“你有病啊!嚇老子一跳,行了,走吧,也累了。”
陈东风没好气的骂了陈熊一句,也是背上背篓朝著山下走去。
陈熊一愣:“这么早,这才中午就回去了,也太早了吧。”
陈东风翻了个白眼:“回你个死人头,中午下班了,先去国营煤矿那边吃顿饭,下午再从那边找著回来。”
进山就是上班挣钱嘛,到点肯定要休息,怎么能和大城市的牛马一样,不休不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