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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虫与妖

想要將多个不同的种族以“妖”之名匯聚起来,即使有人类这个对手,也仍旧需要一位雄主,需要大量的强者,需要无数精锐。

只有当妖能撑起一族之脊樑时,才有屹立於世界的资格,而非作为一盘散沙,被道院当作野生动物猎杀。

但莫问自认为人,暂任皇帝一职。

他对人妖之分並不那么看重,人与妖的差距,大概远不如他与这个世界人的差距大。

所以“物竞天择”之后,愿意与人共存的妖能活下去。

“他们之间应该有特殊的联繫方式,若是打草惊蛇就不好了,先把他们都標记出来。”

“他们的目的……大概是我吧。”

刺杀皇帝不论是诱发天灾,打击士气都是绝佳,要是能够让人类陷入內乱,就更是利好妖族。

但如果只是刺杀皇帝这种小事,莫问接的下来,反倒是妖族,他觉得它们无法在真正目睹他的全力后还敢出手。

一旁,白鷺三人没莫问这种心思,她们仍旧在观猴,还有点跃跃欲试:“那猴子拒绝了丹药,觉得石妖短命的样子可真是有趣,难道石头还能老死的吗?”

“其他人也开始送礼了耶。”

“那剑看上去好漂亮,那刀也不错,怎么还有人直接脱內甲的?”

“这猴子还挺会甩刀弄枪,有模有样。”

在人们的注视下,猴子已经靠捡投资换上了一套华丽的装扮,一边狠吞丹药,猛灌灵茶、灵肉、灵果,一边手上刀枪剑戟变换著来,活像个卖艺的。

他笑得乐呵:“嘿嘿,多谢各位。”

他的欢乐,轻鬆地影响到现场氛围,看得莫问也有点想法。

总觉得猴子就该配根棍子。

皇帝赐棍有点俗,莫问想起“狂徒”当初送自己的最强之棍。

不是因为棍子强,所以有意义,而是传递棍的两人最强,所以可以创造意义。

当然,莫问没带那根除了意义之外,什么用都没有的最强之棍。

但棍子,多的是。

他隨手一挥,握岩成棍,向猴子一丟:“小猴子,接棍。”

那猴子双眼一亮,扔回手上的兵器,当即接棍,耍了套棍:“好玩,好玩,还是这兵器最趁手。”

自家兵器被隨手捏的玩具替换,送兵之人本有几分怨念,但预示大典召开的声音响了起来,而那送棍的人,竟隨之散发出绝世的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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