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的肉香,还有香料的醇厚,经过长时间的燉煮后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让人无法抗拒的香气。
陆丰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凑上去轻轻吹了吹,咬下一小块品尝起来。
他的嘴巴刚凑上去,稍微一用力,皮肉就顺著纹理分开,在嘴里几乎不用嚼,就化成了一股黏糯的味道。
黏糊糊的胶原蛋白裹著舌头,带著点肉皮微微q弹的韧劲,皮肉里浸透的酱汁在舌尖散开,刺激著舌头上的每一个味蕾。
更让人沉醉的是里面的筋络,经过燉煮以后变得软而不烂,牙齿咬上去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带著一股弹牙的劲。
陆丰细细品味著嘴里的味道,各种调味料和香料融合以后,在嘴里形成一股无比美味的香味。
他咽下嘴里的肉,又用勺子舀了一小勺汤尝了尝。
汤底粘稠,鲜得润喉,汤里没有一丝中药的苦涩味,只有香料燉透之后的醇厚香气,喝一口就感觉整个身体都无比舒適。
“不错,这猪蹄算是燉成了。”
陆丰忍不住点了点头,嘴角微微上扬。
他已经能够想像到,待会营业的时候,那些食客们尝到这美味的猪蹄,脸上那无比满足的享受表情。
…………
快到六点的时候,陆丰在厨房里依旧忙著,把一份份麵条下锅开始煮。
另一边,门外的胡小云则是在努力维持著食客们排队的秩序。
“大家不要著急,排好队,六点准时开始营业哈,今天老板推出的新口味是猪脚面,我刚刚在厨房里已经帮大家闻过了,那味道可香了!”
胡小云一边跟熟客们打著招呼,一边大声地维持著队伍的秩序。
虽然这只是她第三次来陆丰店里工作,但这两天下来,食客们的热情让她的性格也变得开朗了不少。
今天来排队的食客跟昨天比起来只多不少,这会队伍已经排到了街角。
那些有些迫不及待的食客们闻著店铺里跑出来的香味,大声议论著陆丰的手艺。
胡小云的目光扫过队伍的中段,忽然停了下来。
队伍里一个人戴著棒球帽,帽檐压的很低,脸上还戴著一个深蓝色的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更让人值得留意的是,这人还穿了一件灰色的长袖外套。
这大热天的,这人把自己包裹的这么严实,在一群穿著短袖的食客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那人似乎也注意到胡小云的目光,装作自然地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时间,隨后若无其事地看向了別处。
虽然那人的装扮让人看不清脸庞,但胡小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他就是昨天来过的安良。
倒也不是她有透视眼,而是她看到了安良手腕上的手錶。
胡小云记得很清楚,昨天安良来的时候就戴著那块手錶,虽然认不出是什么牌子,但一眼看上去就很贵。
胡小云忍不住在心里嘀咕著:这人怎么回事,昨天临走的时候不是说不来了么?
今天不但人来了,还打扮的跟蒙面大侠一样。
难道他自己没发现,这样反而更引人注目吗?
不过她並没有上前询问,只是看了安良几眼之后就继续跑去维持秩序了。
队伍里的安良躲闪著胡小云投来的目光,心里还在安慰著自己:反正这家店也没几样东西,味道尝过来遍了再也不来。
同时他在心里想著:有好吃的如果不尝一尝,那就是对不起自己美食家的身份。
一想到这些,安良顿时感觉心安理得了不少,原本有些僵硬的身体也轻鬆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