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们刚走到路口,便看到孩童们正围著一头数人高的,嘰嘰喳喳地说著什么。
眾人被那野猪吸引,也不由得凑了上去:“这是首领捉到的么?”
“没错没错!首领一大早便扛著这头回来了,我们都看到了!”孩童们兴奋地比划著名。
其他人闻言,脸上也不由得浮现一丝钦佩。
首领虽然行事怪异,但这狩猎的能力,真是闻所未闻,即便放眼整个大夏,怕是也没有几人能跟首领比的。
不过这头是首领捉到的,具体怎么分配还得等他回来,眾人也不敢擅作主张。
要是不守规矩的话,会被视为挑战现任首领。
没人会想去挑战羿,毕竟这跟送死没什么区別。
眾人这样想著,又看著那头巨大的,忽然被激起了斗志:“我们这么多人,总不能输给首领吧!”
另一人闻言,也举著手臂高呼道:“没错!我们也去捉一头更大的回来!”
不出所料的是,並没有人理会他,
部落中的青壮经常出去猎,自然明白眼前这猎物是什么概念。
更大的王不一定没有,但肯定不在附近不过更大的捉不到,但以他们的实力,小几號的还是有机会的。
但眾人刚走出几步,就看到刘宏一手拖著猛虎,另一手拖著壮鹿,就这样径直朝他们走来。
不等他们开口打招呼,刘宏便率先说道:“今日无需出去狩猎了,跟我回去分肉!”
整个有穷氏总人口有上万人,拿得出手的青壮也有三千,自然不可能单靠狩猎维持生计。
根据刘宏的调查,有穷氏部落活动的范围內,水產资源极其丰富,单靠渔猎便能承载部落近半人口。
除此之外,农耕和畜牧也非常发达。
在部落中,几乎每家每户都有骨农具,耕地面积远超刘宏想像。
这是一个极其庞大的部族,拥有问鼎天下的实力,而非刘宏原本想的那种小聚落。
如此庞大的人口,想要管理起来,自然没有那么简单。
虽然刘宏拥有远超常人的体魄,但很多事情並非单靠拳头就能解决。
所以在思考一夜后,他决定从部落中的青壮入手。
只要得到这些青壮的支持,他想做什么都不会再有人反对。
毕竟如今的人虽然质朴,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们也没有那么多道德约束。
这种情况下,自然是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
整个有穷氏青壮加起来,差不多有三千人。
而听到首领要分肉,现场来的“青壮”更是接近四千。
不过刘宏也没赶那些老幼走,这世界的人体质远超他所处的现代,野兽也同样如此。
那虎王和糜鹿加起来快两千斤了,野猪王更夸张,一头估计就有两三千斤,放在那里像一座小山一般,给人的衝击力极大。
在场的人虽然不少,但每个人分到一点还是不难。
见青壮来得差不多了,刘宏正要命人分肉,忽然看到一群陌生面孔闯了进来。
这群人衣著统一,一看就不是附近的野人。
刘宏皱了皱眉,还是迎了上去。
但还没等他开口,那领头之人便趾高气昂道:“你便是有穷氏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