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叔挤出一个无比苍凉和悲哀的笑,“朦朧八岁那年死了,我接受不了,带著她的尸体来到迷宫5层。”
“啊?”困困相当吃惊,“这可以做到吗?”
“可以的。”钱叔说,“普通人无法进入天地迷宫,但尸体却被归为了物品,不受这个限制。”
“你,你也太……”困困想说“变態”,但忍住了。
“你不会理解我当时的痛苦和绝望。”钱叔说,“我当时已经疯了,我带著朦朧的尸体去了寂石坟场,我希望她可以在这里復活。”
“復活之后的朦朧还是朦朧么?”红杏问。
“谁知道呢?”钱叔说,“我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如果我女儿变成怪物,那我就杀掉她再自杀。”
“结果,我女儿醒了,她叫我爸爸,问我这是哪,为什么在下雨,为什么这么冷,为什么手里拿著刀,为什么不带她回家……”
钱叔低下头,“我刺不下去,我丟下刀,带她离开了迷宫。这段记忆,我也忘记了,不知道是我潜意识的自我欺骗,还是在迷宫受伤的后遗症。”
“其实幽魅成功『復活』人类的条件非常苛刻,首先尸体必须完整,没有严重损伤,这样混沌幽魅的生命能量才能有效修復,另外尸体必须在三天之內寄宿,可即便如此,『復活』之后的人也有不少后遗症,最常见的就是疯掉。但虞朦朧没有,她完美『復活』了。”
“可她终究是幽魅,幽魅来自迷宫,离开迷宫太久还是会出问题。朦朧死后,我也想起了这一切。”
钱叔抬起头,“故事讲完了,你们儘管唾弃。”
没人唾弃。
因为大家不觉得换成自己,会做得更好。
白泽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钱叔,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还要来迷宫,你女儿已经不在了……”
“不。”钱叔坚定地打断,“朦朧还在。”
“什么意思?”白泽糊涂了。
钱叔的眼神变得偏执又狂热,“无论精灵还是幽魅,復活对象都必须在死后三天之內,你们想过原因吗?”
大家面面相覷。
“因为人类有灵魂。”钱叔说,“幽魅必须赶在人类的灵魂消散前进行复製,才能成功寄宿。”
“即便如此,这都十多年了,你女儿的灵魂恐怕……”迅题没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