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倒西歪的废墟大楼中间,有个勉强整理出来的站台。
黑乎乎看起来极其航脏的站台上,无数的男男女女像行尸走肉那样步履蟎;也有少数鸡冠髮型的飞车党骑著改造过的摩托车,在沙地上猛轰油门,呼啸打转;除此之外,正常一点的人並非完全没有,他们大多是腰间插著手枪或者背著猎枪兼职半路强盗的计程车司机。
看见凌霄。
许多司机眼前一亮。
好久没有看见如此年轻又如此贏弱的大肥羊了。
凌霄隨便点了个牛仔打扮脸有明显伤疤身体孔武有力壮得像头狗熊的司机。
“一百克黄金或者等值的物品。”司机挥动一双巨拳,使用让人伤身不伤脑的適量武力,將其他几个试图说服凌霄改变主意的司机强行赶走,又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以示友好。
“可以。”凌霄亮了下金条,又收了起来。
“客人请上车。”司机將凌霄请上一台改装得比装甲车还要夸张的巨型计程车。
这车上面不仅有机枪。
还有一门炮。
凌霄坐上去还嗅到一种挥之不去的臭味。
司机似乎意识到了,安慰他说:“这个味道不是客人的,是一个坏透顶了的小崽子,
带著一个比狗还要低贱的流浪汉想偷袭我,抢我的车,结果被我逮住了,亲手扒了他们的皮。客人,如果你有兴趣,他们剥下的头皮还在,十克黄金可以卖给你做收藏。你不要皮想要肉也有,我一直冰著,味道一点没变,不过內臟倒是卖出去了。你知道我最遗憾的是什么吗?那个流浪汉浑身上下全坏了,磕得太多了,全是毒,压根不值钱,那个小崽子还好点,但他有接近一半的身体是机械,那些破铜烂铁让我亏大了。”
“前面那些吊死在路边的户体,都是半路抢劫犯?”凌霄看见道路两边有很多尖木桩。
尖木桩上。
往往会串著一两具尸体。
有的时间很久了,户体变成了髏。
有的明显很新,说不定是几天前甚至昨天串上去的。
“不是,半路抢劫还没开始呢!这才刚刚出站,一般有规定,我们司机或者路匪,不允许在站口抢劫乘客,那样太影响新乡的生意了。那些尸体其实是飞车党的,他们死了,
他们那些同伴会直接將他们串上木桩,纪念一下。如果你走近了,会发现有些木桩会刻著字或者图案,当然有很多错別字就是了,你也不要指望一帮文盲能写出任何能让人期待的东西,都是一些狗屁不通的垃圾,只有他们飞车党才会觉得很酷。”刀疤司机非常的健谈。
“一般什么情况下,司机会抢劫客人?”凌霄很好奇这一点。
“如果你身上不是有一种贵气,我也会抢劫你。”司机非常坦诚的给凌霄介绍,“没有什么一般情况下,只要我们能打得过的乘客,我们都想抢劫,打不过的才会老实开车。”
“你不试试能不能打得过我?”凌霄奇怪了,你不试试吗?
“你对新乡一无所知,那有两种可能。一是你生活的环境完全接触不到,被保护得很好;二是你的身份,更像是那种来新乡看看传言是否属实的世家子弟,出身名门,又拥有某种特长,你在你的星球或者你的世界里,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我要抢了你,那边还没有享受,马上就会被人从被窝里揪出来吊起来打,折磨一年半载还不让死-所以无论你的实力如何,是强是弱,我都不想赌!我老老实实的开车,赚一百克黄金足矣。在新乡,
过於贪婪的人会死得很快,我大概在三岁就明白这个道理了!”司机说得正得意。
忽然。
他似乎从倒后镜看见了什么。
迅速翻出一支喷子,丟给旁边的凌霄,“有人犯傻盯上你这头大肥羊了,我只提供枪,如果你能追加一百克黄金,我倒是可以跟你並肩作战。”
凌霄接过枪。
想了想。
问了一个问题:“我怎么知道你跟来犯的车匪不是一伙人?”
司机倒也不完全否定:“是的,平时我们是一伙的,但今天不是,他们快追上来了,
你早点做决定。一百克黄金,我可以动用车顶的机枪,当然,我不包能打退他们。”
“你们要那么多黄金干嘛?”凌霄有点奇怪这个星球竟然还用黄金做货幣,你们不应该赛博朋克一点,用数字货幣吗?
“在我们这里,有句谚语是这样说的:万物皆虚,唯金永恆。”司机表示新乡人天生喜欢黄金。
砰砰。
远处传来了枪声。
凌霄將喷子的子弹上膛,衝著司机微微一笑:“我想先试试自己能不能行,实在打不过再请你帮忙。虽然你说了一路,但我总觉得你有跟同伴默契合作,藉此欺骗我的嫌疑。
我记得,在刚到的时候,守卫队长给了我两个忠告,其中一个,是不能相信任何人的话。”
刀疤司机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接话才好。
平时他的確是那样欺骗乘客的,
演出一好戏。
甚至。
和外面的车匪配合好,让乘客狠狠地发挥一把,再吹揍对方神勇无敌,赚取更多的赏赐。
然而今天这个追上来的抢劫真的不在他的计划之中,即使里面有他过去合作过的熟人,但他可以肯定,对方今天並不在合作状態中。
“祝你好运!”马疤司机好半天才憋出这一句。
“我的运气一般般,不过没关係,如果我心情很不爽的话,隨便杀一千几百个人,就好得差不多了!”凌霄笑嘻嘻往车窗外放了一枪,这一枪完全没有瞄准,更像是个约战的信號,表示我已经准备好了,你们来吧!
看见凌霄的笑容。
“—”刀疤司机忽然有点笑不出来,自己该不会拉了一个天大的麻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