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看出了凌霄的疑惑,刀疤司机又补充道,“一百米以下,准確来说,五十米以下是最节能和最平稳的飞行姿態,再加上这些东西都老掉牙了,会维修的人很少,一旦出事故,从天上掉下来尸骨无存。即使能及时逃生,赔偿被砸中的目標也得倾家荡產,所以新乡规定,悬浮器一律不得超过百米,否则罚款一千克黄金一次。”
“就没有富家子弟不在乎罚款的吗?”凌霄有点奇怪,你们这里应该很多这种坏二代吧?
“富家子弟人家早玩腻了这种又慢又吵还经常出故障的悬浮器。”刀疤司机吐槽道。
新乡过去最流行的是飞行摩托。
最近飞行摩托也退潮了。
开始流行改装飞翼。
当然。
新乡永久都流行的是飞马。
又难伺候又不好骑每天费极大的飞马才是新乡真正顶层人物的玩物,普通人就不要幻想什么飞马了,將一百个普通新人人拆散成零件卖掉,也买不了一匹小马驹凌霄反而觉得又慢又吵还经常出故意的悬浮车,如果来用运兵打仗。
尤其是出现在明末崇禎十五年那种时期。
会很赞。
进入闹市区。
凌霄发现这里地方虽大但真正利用起来的大街没几条。
闹市区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再隔两条街,那是满目疮到处颓壁残垣不堪入目。
“新乡建起来多久了?”凌霄好奇地问。
“严格来说超过五十年了,不过,因为需要肃清残存的抵抗分子,新乡有挺长的一段时间处於军管状態。大概三十年前吧,抵抗分子全部清理完毕了,禁制结束,新乡一跃成为附近几千公里最热闹最好玩的享乐之地,我也是二十年前才来的新乡。”刀疤司机滔滔不绝。
“你不要告诉我,你原来是抵抗分子吧?”凌霄有点怀疑。
“不是,我家虽然是本土的,但早弃明投暗了,谁会做那种脑子有大病的抵抗军。”刀疤司机对抵抗军那是不屑一顾。
“明白了,你是带路党。”凌霄终於知道刀疤司机是个什么人了。
“差不多是这样,最少我能活著。”刀疤司机能听出凌霄口中鄙视的意思。
“能说说你们星球是怎么被血堡的人入侵的吗?”凌霄有点好奇血堡的势力是怎么扩充的。
按照之前杀的那三个人。
他们在漫威世界。
可不敢做这种毁灭別人世界的事,顶多是密谋弄点珍贵资源。
这个星球,难道没有出过强大的守护者吗?而且它是怎么被血堡的人发现的呢?
刀疤司机沉默了一会,压低声音,讲述起过去的歷史:“我们星球,在几百年前,据说是科技非常发达的星球,人们完全不用愁吃喝玩乐。几百年前的人能利用空气製造食物、、蛋白和衣物等等等等,更不要说电力这些能源了。拥有富足的生活后,人们开始追求人体自身的强化和进化,也探索外星球,甚至征服了不少科技发展相对落后的星球。”
“那怎么弄成现在这样?”凌霄越发好奇。
“据说在五百年前,人们开始分裂,一派叫做科技派,他们觉得人类应该跟人工智慧、生物材料和合金机械等等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全新的永生模式。一派叫做復古派,
他们觉得人类应该拋弃外物,强化自身,將生命推进到超凡境界。復古派认为人类进入超凡之后虽然不能永生,也不能轻易更换身体零件,但他们觉得这样的人类才是自己,跟人工智慧结合后的人类,並不一定还是人类原来的自己,极有可能是人工智慧对生命链条复製后的偽人。”
“科技派和復古派干了起来?”凌霄有点明白了。
“对,双方打了三百年,难分胜负。当时虽然破坏了不少地方,但还算克制,直到一方联繫上了血堡的人,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刀疤司机介绍道。
“失败的一方没有跟金宫联繫上?”凌霄问。
“可能联繫了,但金宫的人並没有出现在我们的歷史中,血堡的来人过於强势,反客为主,后面两百年几乎是两派一边合作一边相互拖后腿,共同抵抗又经常出卖对方。在混战了两百年后,残存的抵抗分子彻底消亡。数百年的混战,这个星球也破坏得差不多了,
所以原来极其繁华的圣地,如今的新乡,才会是这个模样。”刀疤司机挑了挑眉头。
“是挺可惜的。”凌霄觉得这么繁华的城市破坏成这样让人有点晞嘘。
“我倒觉得,如果它不变成这样,我也没有资格在乡下来到这里。”刀疤司机却耸了耸肩。
本来凌霄不想给黄金的。
有实力。
坐个霸王车怎么啦?
不过他想了想,还是丟给对方一根百克的金条作为车费。
就当他是过地图的npc好了,至於损失的黄金,可以跟新乡这里的高层大人物要。
下车。
凌霄住进一间圣地落日大酒店。
这里面跟刀疤司机路上说的一模一样,只要有黄金,人类能想出来的服务都有,想像不出来的服务它还有。凌霄內心好奇,可是不敢真的点,他怕会成为诸天万界的笑话。打发掉服务员,凌霄整理了一下三位血堡时空强盗的遗物,暂时用不上的先收起,桌面面上只留下地图和武器,一边研究那支雷射手枪,一边尝试用脑海中的小地图来对比现实中的地图標记。
很快有了新线索。
他发现自己的小地图上,出现了那三个时空强盗的老巢。
那是掩藏在一幢残破大楼下面的地下工程,最深处足有千米。
凌霄决定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
怎么做到这一点呢?
简单。
只要將看见自己的人全杀掉就可以了。
等凌霄杀了三百多个血堡的守卫,来到一间地底实验室,看见那个巫师打扮的小boss
时,对方竟然说:“欢迎你,年轻人,我好久没有看过像你这么大胆的年轻人了。”
“我以为我的潜入计划是天衣无缝万无一失的,没想到还是被你发现了。”凌霄嘆息。
“你的脸皮真厚,我活了一千三百五十七年,如果我的记忆力还没有老糊涂的话,我想我应该没有看过第二个敢大摇大摆自门口走过来,光明正大地杀死守卫,还理直气壮站在我的面前,说自己是潜入的对手。”巫师忍不住吐槽。
“厚吗?我觉得还好吧!”凌霄看见对方髏般的枯瘦脸颊,忍不住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脸,他忽然觉得脸皮厚一点似乎挺好的。
你是怎么找到我这里来的?”巫师深呼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不要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