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空间里与宋修聊天,林菀君忽然听到外面有敲门声。
她忙带著宋战津出来,打开门,是杨洪勛。
只见杨洪勛手里拿著一个小包袱,被包裹得平整又熨帖,一看就是部队军人的打包手法。
“要上战场了,战津,心里有没有什么感想?”
杨洪勛走进来,坐在椅子上看著眼前这个年轻的军人,眼神里满是欣赏。
“打仗,打胜仗!”
宋战津只说了这五个字,语气鏗鏘有力,带著坚定不移的信念。
要么贏,要么死,没有別的选择。
有这句话,杨洪勛很满意很高兴。
他深深吸气,拍著宋战津的肩膀说道:“好,国家有你们这些信念坚定不畏生死的军人,我相信,这一仗必胜!”
说罢,他打开包袱,只见里面是一套簇新的军装。
“我知道你在北城经歷了特殊的遭遇,也被迫暂时脱掉了军装,但军人上前线,怎么能不穿军装呢?”
他笑著说道:“我特意让人给你协调了一套军装,今晚,你將回到队伍里,和上万名战士一起奔赴战场。”
是的,在宋家接到下放通知时,宋战津父子就被迫脱掉了军装。
作为军人,哪怕是马革裹尸,最后的归宿也是穿著军装去死,脱下军装,简直就是在鞭笞他们的灵魂。
此刻,当军装重新回到手上,宋战津心中充满了激动与喜悦。
灵魂在颤动,像是要衝破身体的禁錮,去拥抱那一抹意义非凡的军绿。
“穿上!让君君看看你英姿颯爽的模样。”
杨洪勛笑著提议。
很快,宋战津换上了笔挺的军装,他扣好最后一颗风纪扣,扶了扶军帽站在林菀君面前,朝她敬了个军礼。
这一刻的宋战津像是脱胎换骨了。
他不再是离开北城时颓废茫然的青年,不再是干校失去记忆后狂躁迷乱的负心汉。
林菀君不其然想起那个世界里的一句话。
“军装是男人最好的医美”。
是啊,穿上军装的宋战津像是换了个人,从里到外都散发著让人崇仰与敬畏的气息。
他的眼神坚定无畏,身体站得笔直,如同不畏风雪的青松,傲然於天地之间。
“真帅!”
林菀君由衷讚嘆,原本还一身正气的宋战津忍不住傻笑,有一点呆萌和可爱。
杨洪勛打量一番,连著说了几声“还”。
“还是年轻好吶,我们的国家,还是得靠你们年轻一代。”
他说著,又拿出一柄精巧的手枪。
手枪是旧的,像是被人抚摸擦拭了无数遍,每一处痕跡,都仿佛无声敘述著一段不为人知的英雄往事。
“这是我用过的手枪,有九十三个敌人死在这把手枪之下,而我那时年少轻狂,发誓要用这把手枪歼灭一百个敌人。”
还差七个时,迎来了和平年代。
而现在,战事再起,和杨洪勛已经老了。
所以,他將这把手枪交给宋战津,也把上战场歼敌保家卫国的使命传承给宋战津。
他相信,眼前这个青年军官,一定会实现他的愿望。
宋战津郑重接过手枪,掂了掂说道:“是把好枪,我一定会让您与这把枪都迎来圆满。”
有这句话,杨洪勛便无憾了。
时间像是过得飞快,很快,宋战津该出发了。
上车饺子下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