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发了纪骆白出去,朝歌百无聊赖地坐在沙发上。他的柠檬茶已经喝完了,现在正犹豫着,是接着喝奶茶,还是接着喝咖啡。
唔……虽然这东西喝多了不好,但他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再炫一杯。
谁都别拦着他。
不过他看似在那挑挑选选,注意力也没忘了分给隔壁。
果然,在他‘犹豫’着要选哪杯饮品的时候,就感觉那个看似阳光开朗的青年也从隔壁桌起身了。
他不知是和同事说要去卫生间,还是别的什么,总之离开了包厢。
他是追着小白出去的——朝歌百分之百肯定。虽然接触的不多,但他确实能感觉那个看似阳光开朗的青年,对纪骆白有意思。他也是利用这一点,想把这青年从包厢里引出去。可当这青年真如他所想,随纪骆白出去之后,他又觉得自己并没有那么高兴。
只不过,他也没有很生气,或是因此感到愤怒,顶多只是在心里有点不痛快。或许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把那看似阳光开朗的青年放在眼里吧——不管是青年本身,还是他和纪骆白的关系,都没有让朝歌产生任何危机感,自然也就谈不上把那青年视作对手或情敌。
青年本身就是个十分普通的青年,只是个小小工作室里的小小员工,在专业领域也没什么名气,根本不值得朝歌记住。就算在普通人眼里,青年的模样还算出挑,可在朝歌这种见惯了帅哥美女,权贵二代的官家子眼里,青年的模样根本就是人群中一抓一大把,扎人堆里都找不着的存在;
而且朝歌也觉得青年和纪骆白之间,八成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他觉得纪骆白对青年的态度并不十分热络,甚至是有意在保持距离——别问他怎么知道的,问就是一种感觉。
纪骆白的视线,似乎从来就没有停留在那青年身上过,就算刚才他被纪骆白带着,和顾思晨他们打招呼时也是一样。
按理说,纪骆白的视线出于礼貌或社交原因,总会在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停留一两秒,但出乎意料的是,朝歌完全没有感觉到绅士的视线,有哪一秒是落在那阳光开朗的青年身上的——他似乎完全被纪骆白忽略了。
这就奇了怪了。
按绅士的修养风度,理应不会出现这种事。他的礼节,即使是细微之处,也无可指摘。但朝歌确认自己的感觉没错,那就说明这绅士和那阳光开朗的青年之间,一定有不能言说的事,而且这事还是纪骆白在主动刻意规避,应该是不想让他知道,或者说,是不想让他误会。
什么事是能让对他忠贞坦荡的纪骆白不敢告诉他,或者说,是怕他误会的?——无非就是他之前那些‘烂桃花’呗。
朝歌还记得自己在dym甜品店,第一次被纪骆白表白时曾说过,自己不能接受以前私生活混乱的人成为自己的伴侣,就算是已经和从前那些情人和‘伴儿’划清界限,再无联系,也多半不会考虑。
这种说法固然是当时在找理由推脱纪骆白的情意,掩盖自己不能接受他的真实原因,但也未尝不是真的这么想。
只能说,这理由是真假参半。
可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现在的纪骆白,对自己之前那些‘感情经历’感到后悔;也是出于这个原因,让他对自己那些单方面对自己持有特殊好感的人特别讳莫如深,巴不得把自己已经有了爱人、闲人勿近的字样写在脸上。
他是想在保持风度、能给对方留有足够体面的同时,尽可能和周边的人保持距离。或许他已经私下和身边的朋友们表明,自己已经有了心上人,并且此生都不会变。自己可以和他们是同事、是朋友、是合作伙伴,但绝不可能是其他。
这一点,朝歌相信不管是从前对顾思晨,还是现在对那阳光开朗的青年,纪骆白都从一开始就表明了态度。
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感情的事,哪是人为可控?一旦产生,又哪是那么容易放下?
这无关对错,即便纪骆白已经信守了‘男德’,对同事、朋友们表达了自己对心上人的衷情,可这绅士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要才华有才华,遇事冷静、处事稳妥,识情懂趣又知进退,爱上他实在是太容易了。这种感情一旦生根发芽,哪容得当事人说‘不’?还不是只能一边心酸难过、骂自己没出息,一边哀叹世事无常、造化弄人?
想到这,朝歌也不禁叹了口气。
他不知是该责怪这大绅士有魅力,能到处招花引蝶还是什么。可若说这绅士是故意,朝歌自己都不信。他要是以此来和这绅士找茬,故意冤枉绅士,自己都觉得丧良心。
他平时耍脾气归耍脾气,任性也是真任性,可该明辨的是非,却一点儿也不含糊,不然就是伤了身边人的心,何苦来哉?
不过,就算在心里怎么相信纪骆白,朝歌也难免怀疑,纪骆白和那青年之间,到底是从来都没有什么,只是青年在一厢情愿,单方面喜欢纪骆白;还是他们之间曾经有过那么一段儿,只是后来‘分手’了?
哦,说到‘分手’二字,放在这里或许也不太合适。因为纪骆白曾明确说过,自己情史丰富,但交往的对象也仅限于情人和‘伴儿’。这种关系,仅仅是单纯的床/上关系,是用来打发时间的,与感情无关。
他会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和对方说清楚,只上床,不谈感情,到了时间,就好聚好散,绝不拖沓。若是对方动了真心,就是越矩,他会提前结束关系。
这么说来,那看似阳光开朗的青年,如果从前也是纪骆白那些情人和‘伴儿’中的一员,严格说起来,他们也不算是在谈恋爱,自然也用不着‘分手’这种词。
可朝歌又觉得,那看似阳光开朗的青年,也不像是圈子里的‘玩家’,他应该也是好人家里出来的孩子吧?不过,也不刨除青年是自甘堕落,因为爱,明知纪骆白不谈感情,也愿意卑微的成为纪骆白众多情人和‘伴儿’中的一员。
若是如此,无论如何,朝歌也觉得这青年不值得同情。
他性烈,自身条件又好,自尊心极强,就算再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不会甘愿倒贴那人。若实在放不开手,又无法让那人真心实意爱上他,大不了同归于尽好了。
不过这话题,现在想来也是有些扯远了。他若是疑心纪骆白和那阳光开朗的青年的过去,大不了之后再找机会刺探,现下还是正事要紧。
于是他站起身,往隔壁桌顾思晨他们那里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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