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厨师界万中无一的天才!(6.2k二合一)
刚从卤锅里捞出的猪头肉还冒着微微热气,面上泛着红亮的油光,在漏勺里颤颤巍巍,看起来诱人极了。
竹编簸箕换了一个深一点的,边沿能有十公分高,底下先铺了一层双折迭的纱布,避免卤肉被竹片边缘刮破,坏了卖相。
卤肉出锅就开始堆积木,数量最多的卤猪头肉往边上放,猪耳朵和猪拱嘴一只只立着,中间再摆两个猪蹄,这一个小簸箕塞的满满当当,看起来相当诱人。
卤肉其实只拿了一部分出来,中午卖的少,摆在外边风一吹,容易变色,高峰期还得是晚上。
“肖师傅和郑师傅装备整的齐全,还请了一个帮工,看起来相当专业。”周淼刚回来,一边帮着捞卤肉,一边跟周砚说道。
“我师父他们光是这个月就有四场酒席要办,规模大的上三十桌,不请人肯定不得行。”周砚笑着说道,上回周浩结婚,他也算是一个临时帮工。
多少人能办多大事,他师父心里可太有数了。
在苏稽当了半辈子大厨,找个干活麻利的帮工肯定不难。
周砚抬起簸箕出门,小心放在门口的小方桌上,便瞧见黄家兄妹俩骑着自行车慢悠悠来了。
“周老板!”黄莺笑着和他打招呼。
黄兵则是跟他点了点头,他觉得喊周哥不太符合他的气质,出门在外,别人都是喊他黄哥的。
“中午倒是来得早啊。”周砚看着俩人笑道。
看得出来,今天中午来的没那么匆忙,脸上虽然还是有汗,但不像早上那样如同从水里捞出来那般夸张。
黄莺的目光已经被那一簸箕的卤肉吸引,把车一停,立马凑了过来,嘴巴微微张着:“这卤猪蹄看着好好吃啊!还有着卤猪头肉,看着就香!”
她爱吃卤肉,但他们自家酒楼不做卤肉!
平时都是在外边买着吃,一个月得吃好几回城南赵记卤味。
她老汉也爱吃卤肉,但每次吃赵记都是一边吃一边嫌弃,说不如苏稽张嬢嬢做的卤肉好吃。
黄莺从出生开始就没尝过张记卤味,所以不信,反正她就爱吃赵记。
但是,周砚做的这个卤肉,看着可真不错啊。
颜色红亮,卤香浓郁。
特别是那摆在中间的卤猪蹄,肉嘟嘟的,看着可太诱人了!
“猪蹄有什么好吃的,切一盘猪拱嘴和猪耳朵呗。”黄兵也过来了,看着这一簸箕卤肉也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提议道。
黄莺点头,看着周砚道:“那我要一个卤猪蹄,再切一盘猪拱嘴和猪耳朵。”
“好,给你们各切二两混一盘。”周砚点头,嘴角微微上扬,点了就对了,要是能给他们老汉打包一份回去就更好了。
合作这种事情,谁先主动谁在谈判中占下风。
纺织厂还差几分钟下班,这会店里没客人。
两人进店,黄兵的脚步在门口顿了一下,看着赵铁英守着的那口大锅,好奇问道:“赵嬢嬢,这是啥汤?闻着好香啊。”
“这是我们店的招牌,跷脚牛肉汤,里面有牛肠、牛蹄筋、毛肚、牛肉,汤鲜味美,滋补祛湿。”赵铁英看着他笑道:“你这小身板,就应该每天喝一碗补一补。”
赵嬢嬢笑着说话的时候,亲和力十足,让人没法拒绝,黄兵说道:“那给我来一碗尝尝。”
倒也不是想补,就是这骑了一路车,有点渴了。
而且,这是昨天没吃到的隐藏菜单,今天肯定要试一试嘛。
“要得,你们找个位置坐嘛。”赵铁英笑着应道。
两人找了张靠近菜单的桌子坐下,一落座,黄兵就盯着墙上的菜单看,“再点两个什么菜?”
黄莺看着他开始算账:“妈给了我二十块钱作为我们三天的伙食费,平均下来一天是六块六,早上我们吃了一块八了,现在还剩下四块八。
猪蹄一块二,卤猪耳朵、猪拱嘴一块二,一碗跷脚牛肉六毛,还剩一块八。你要再点两个菜,晚上还吃不吃饭?”
“老妈也太抠门了吧?吃饭钱都不给够啊。”黄兵把目光从菜单挪到她脸上,想了想:“猪蹄是你单独点的,一会也是你单独吃的,这不能算在伙食费里吧?这样多出来的一块二挪到晚上吃,咱们点一个……四毛钱的油渣炒莲白!”
“卤猪蹄你说你不吃的哈。”黄莺欣然点头:“行,那卤猪蹄算我的,再加一份油渣炒莲白。”
“不过,这算是新菜吗?昨天在菜单上没看见有这道菜呢。”黄莺盯着排在末尾的油渣莲白,0.4元一份的价格,是菜单上最便宜的,比面条还便宜。
没办法,预算不足,不能点肉了。
可光吃卤肉好像又不够下饭,点一份价格便宜的半荤半素,刚好合适。
“对,就是今天刚上的新菜。”赵铁英端着跷脚牛肉过来,给他们拿了两个小碗,两个蘸碟。
周砚把猪蹄和切好的卤猪耳朵和卤猪拱嘴也给端了出来。
他们兄妹俩的对话他都听见了,所以卤猪蹄没切,只给加热了一下,一整只摆在了黄莺的面前。
热气腾腾的卤猪蹄,盘子放在桌上的时候,肉也跟着颤颤巍巍的晃了晃,香气扑鼻而来,可比刚刚摆在门口的还要更诱人。
黄兵的目光都忍不住跟随,喉咙滚动了一下,理智让他收回目光。
一块二一个,还得自己出钱。
不行不行!
他现在一天的生活费只有十块,又要给摩托车加油,又得给女朋友买小礼物,还要请兄弟们喝酒……
哪有预算啃这大猪蹄子啊。
“这卤猪蹄太棒了!洗个手,抱着啃!”黄莺喜滋滋的起身去洗手。
黄兵则是把目光转到了跷脚牛肉上。
土碗里满满当当的全是肉,面上飘着六片粉嫩的牛肉,旁边还有毛肚支起的一角,半透明的蹄筋看着软乎乎的,还有牛肠,香气扑鼻,闻着就鲜。
他拿起勺子,先给自己舀了半碗汤。
端起碗吹了吹,喝了一口。
嘶!
烫!
刚从滚烫的汤锅里舀出来的汤,实在烫嘴。
不过……好鲜!
舌尖上的味蕾被烫的微麻后,很快便被鲜味所吸引。
牛骨汤的鲜美滋味,竟是如此的突出。
这一锅里有牛杂、牛筋、牛肉,相当杂乱的一锅汤,却尝不到一丝膻味,只有馥郁的鲜香!
黄兵吹着热气,一口接着一口的喝着。
好喝!
半碗汤下肚,浑身暖洋洋的,额头上都冒起了一层薄汗。
呼——
黄兵呼了一口气,舒坦!
这可比他们家酒楼传承百年的壮骨汤好喝多了。
他现在深刻怀疑,要么就是他爹没学到爷爷的真本事,要么就是他们家那壮骨汤还得练。
“有这么好喝吗?这么烫都能一口干?”黄莺坐回位置,一边卷袖子,一边看着黄兵疑惑道。
她刚刚可是瞧见黄兵被烫的龇牙咧嘴,可还是舍不得放下手里的碗。
黄兵点头:“不开玩笑的说,鲜的不得了,比咱们酒楼的壮骨汤好喝多了。”
“真的?咱们的壮骨汤可是好多客人每个星期都要来喝的,传承上百年了,当年咱们祖祖就是靠着一锅壮骨汤把飞燕酒楼开起来的。”黄莺有点不信,也不急着啃猪蹄了,拿了勺子给自己舀了半碗汤。
她倒是学聪明了,没有急着端碗喝,拿勺子舀起,小口吹了吹,这才喂到嘴里,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鲜!香!
牛骨汤怎么才能熬出这样的鲜味和浓香来啊?!
汤色看起来十分清澈,鲜味却直冲天灵盖,感觉眉毛都要飞走了。
黄莺从小好吃,又会撒娇,他爸去探访名店、拜谒名厨都会带着她,别看她今年才十八,她这张嘴吃过的好东西,比不少老饕都要多。
东西好坏,她尝一口心头就有数。
这碗牛肉汤确实比他们飞燕酒楼的壮骨汤更鲜,也更清爽,除了牛骨和牛肉的鲜香,她还尝到了一些特别芳香,感觉像是中药与香料混合的气味,但在这汤中并不突兀,反而起到了提鲜增香的效果。
当然,他们家的壮骨汤也有独到之处,百年传承,除了味道好,主要还是强筋壮骨的功效深入人心,得到了不少中老年人的喜爱。
可刚刚赵嬢嬢的话她也听到了啊,这跷脚牛肉,滋补祛湿,也是药膳啊!
周砚太厉害了!
不光炒菜、烧菜做得好,竟然连汤也炖的如此鲜美。
勺子一口接着一口,半碗汤也很快下了肚。
黄兵不语,只是一味加速度,一块又一块地吃着碗里的牛肉和牛杂。
“啪!”
黄莺的筷子按住了他的筷子,冷声道:“这剩下三块牛肉是我的了!我刚刚数过,一共六片,你已经吃了三片!”
黄兵陪笑道:“我是你亲哥啊,算的这么明白干什么,你还有一只大猪蹄没吃呢。”
“牛肉不行,别的你可以多吃两块。”黄莺刷刷把牛肉夹到自己的蘸碟里,裹上辣椒面,先尝了一片。
这牛肉切的片大薄软,入口相当滑嫩,比家里吃的火锅烫的吊龙还嫩!
这火候把控的太到位了。
还有这辣椒面,好香啊!
香辣中带点微微的麻,咸香适口,犹如点睛之笔,给这鲜美的牛肉添了滋味。
这吃法和老妈蹄类似,汤味要清淡鲜美,但必须配一个足够有味道的蘸碟,这才是属于四川人的吃法。
她又尝了脆爽的毛肚和软糯的蹄筋,以及耙软的牛肠,各有风味。
“周砚怎么这么厉害?啥都能做的这么好吃?”黄兵凑过来,小声说道。
黄莺想了想道:“他,大概就是厨师界万中无一的天才。”
这句评价,不带一丝痴。
她跟着他爸吃过许多名厨做的菜,单要论灵气,周砚做的这几道,绝对是独一档的。
火候、调味,把控到了极致。
确实有水平。
“难怪老汉儿那么看重他。”黄兵若有所思,那以后喊周哥,还是砚哥呢?周哥苏稽镇上没三百也有两百个,还是喊砚哥好了,显得亲近。
天才,多么稀奇的字眼啊。
那肯定得提前把关系处好啊。
他从小在酒楼长大,他爹待人接物那一套还是学了五六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