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纸浸润出深色的油渍,一股混合着浓郁黄酒、香料和肉食特有的醇厚香气瞬间弥漫开来,霸道地盖过了所有其他气味,直往人鼻子里钻。
“醉鸡!”吴恺鼻子最灵,立刻叫出声,眼睛都直了,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
阳光明点点头,将这沉甸甸的包裹放在桌沿。
接着,他又取出一个同样油汪汪的包裹,这次是圆滚滚的形状。油纸揭开一角,露出皮色诱人的鸭皮,皮下是粉嫩的鸭肉。
“咸水鸭!”这次是冯向红认了出来,语气带着惊讶和欣喜。
最后,阳光明拿出一个沉甸甸的纸包,解开捆绳,里面是一根根色泽深红油亮、肥瘦相间、散发着独特腌腊香气的腊肠,看上去足有两斤重。
三样硬菜,如同三颗重磅炸弹,稳稳地摆在了狭小的方桌上。
醉鸡的馥郁酒香、咸水鸭的咸鲜肉香、腊肠的浓郁腊香,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令人垂涎欲滴的汹涌洪流,猛烈地冲击着每个人的嗅觉神经。
小小的亭子间里,瞬间充满了过年般丰盛而诱人的气息。
所有人都震惊了,连一向沉稳、见多识广的谢飞扬也瞪大了眼睛,忘了弹手里的烟灰。
吴恺更是夸张地咽了口唾沫,声音响亮:“光明……你……你这是……打劫了南京路食品一店吧?
这些东西……有钱没票也难弄啊!路子嘎粗?”
他看向阳光明的眼神充满了难以置信。
蔺书楠看着这三样价值不菲、平日难得一见的硬菜,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感谢或推辞的话,却一时失语,只觉得心头沉甸甸的,又暖烘烘的。
阳光明神色如常,仿佛只是拿出了几样寻常蔬菜。
他拍了拍手,掸去并不存在的灰尘,语气轻松自然:
“行了,别愣着了。今天大家凑在一起不容易,都出了力带了东西。中午敞开肚皮吃!
书楠,啤酒格瓦斯也拿出来冰上……哦,放自来水里镇着吧。”
他轻描淡写地带过,那份从容笃定,让人下意识地不再追问,只剩下满心的欢喜和澎湃的期待。
“好!听光明的!今天打土豪,分田地!”邬宏涛兴奋地搓着手,第一个响应,嗓门震得窗棂嗡嗡响。
众人立刻像上了发条般行动起来,小小的空间里充满了忙碌的身影和锅碗瓢盆的交响。
蔺书楠那只小煤球炉火力有限,大家便自发分工合作。
冯向红和林见月负责洗菜切菜,两个姑娘动作麻利,配合默契;严俊和吴恺帮着蔺书楠处理食材,择菜刮皮;谢飞扬则主动承担起去公用水龙头排队接水的任务。
阳光明和邬宏涛则当仁不让地处理那三样硬菜——
阳光明手法娴熟地将醉鸡斩件,那紧实莹润的鸡肉和黄澄澄、凝结着酒香的冻汁令人食指大动;
邬宏涛则把咸水鸭剁成大小均匀的块,油亮的鸭皮颤巍巍的,透着诱人的光泽;
腊肠被阳光明切成均匀的斜片,深红的瘦肉和晶莹透明的肥肉相间,煞是好看。
蔺书楠将六瓶绿色的“光明牌”啤酒和两大罐散装的、带着浓郁麦芽发酵香气的格瓦斯,小心地浸在盛满凉水的搪瓷大盆里冰镇。
他还特意从箱底拿出了平时舍不得用的几个搪瓷盘和印的细瓷碗。
五肉切块红烧,加入了吴恺带来的木耳和粉丝,酱汁在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色泽浓郁,香气四溢;
黄瓜被严俊拍碎凉拌,淋上香醋和麻油,清爽开胃;
冯向红带来的番茄切成薄片,撒上晶莹的白,红白相间;
鸡毛菜清炒,碧绿爽口,保持着蔬菜的鲜嫩;
土豆则切成滚刀块和腊肠片一起码在蒸笼里蒸熟,腊肠的油脂浸润了土豆,散发出扑鼻的咸香。
再加上阳光明带来的醉鸡、咸水鸭,严俊的排叉也重新回锅焙得金黄酥脆。
小小的方桌被层层迭迭的碗盘摆得几乎没有一丝缝隙。
桌上的色彩,鲜艳夺目:酱红的红烧肉、碧绿的鸡毛菜、金黄的腊肠土豆、深红的醉鸡、油亮的咸水鸭、翠绿的凉拌黄瓜、红白相间的拌番茄、酥脆金黄的排叉……
香气更是复杂而霸道地交织在一起,丰盛程度远远超出了这个年代普通聚会的规格。
更难得的是,蔺书楠还准备了啤酒和格瓦斯,这简直是奢侈的享受。
“来,大家举杯!”阳光明端起一杯澄黄冒泡的啤酒,细腻的泡沫挂在杯壁上,“庆祝咱们老同学重聚!”
“干杯!”
“庆祝!”
“友谊万岁!”
众人纷纷举杯,有绿色的啤酒瓶,有装着琥珀色格瓦斯的搪瓷杯,有玻璃杯,叮叮当当碰在一起,笑声爽朗,洋溢着纯粹的快乐。
恰逢昨日一场雷阵雨洗刷了连日的酷暑,今日气温难得的凉爽宜人。
窗外蝉鸣依旧高亢,但亭子间内却是另一番火热景象。
大家围桌而坐,肩膀挨着肩膀,空间虽挤,心却贴得更近。筷子纷飞,觥筹交错,气氛热烈如火。
“这醉鸡味道太正了!酒香透骨,肉又嫩!”吴恺夹起一块带皮的鸡腿肉,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赞道,油光顺着嘴角流下。
“咸水鸭也好!皮脆肉嫩,咸淡正好,一点不齁!”冯向红给身边的林见月夹了一块鸭胸肉,“见月,尝尝这个。”
“腊肠蒸土豆,绝配!油润香糯!光明,你这腊肠哪里搞的?太香了!”邬宏涛吃得满嘴油光,筷子又伸向腊肠。
“书楠,你这格瓦斯味道老纯的!我看比汽水好喝多了!解腻!”谢飞扬灌了一大口格瓦斯,满足地哈了口气,带着麦芽的甜香。
严俊话不多,但筷子没停,脸上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满足笑容,时不时小声附和一句:“嗯,好吃。”他尤其喜欢那油亮亮的腊肠。
林见月小口吃着冯向红夹给她的菜,眼睛亮晶晶的,像盛满了星光。
脸颊因为喝了点格瓦斯而泛起淡淡的红晕,像熟透的水蜜桃,娇嫩欲滴。
她悄悄抬眼,看到对面的阳光明正沉稳地给旁边的蔺书楠添菜,低声说着什么,大概是鼓励的话,蔺书楠连连点头,脸上带着被认可的喜悦。
阳光明似乎察觉到她的目光,抬眼望来,林见月立刻像受惊般低下头,长长的睫毛扑闪着,心跳莫名快了几分,握着筷子的指尖微微发烫。
阳光明看着她害羞的模样,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这姑娘的纯真和羞怯,像一缕清风,悄然吹散了夏日的最后一丝黏腻。
谢飞扬和冯向红坐在一起,姿态亲昵自然。
谢飞扬时不时给冯向红夹菜,低声问她够不够吃,喜欢哪样。
冯向红则嗔怪地拍他一下,让他自己吃,别光顾着她,但眼里的甜蜜和依赖藏也藏不住。
有次谢飞扬的筷子不小心碰到冯向红的手背,两人都像触电般缩回,对视一眼,又迅速移开目光,各自脸上飞起红霞,被眼尖的邬宏涛看到,立刻挤眉弄眼地怪叫起哄,引得众人一阵善意的哄笑。
这顿饭吃得酣畅淋漓,气氛热烈到了顶点。
冰凉的啤酒和酸甜的格瓦斯有效地消解了油腻和暑气,也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笑声、碰杯声、咀嚼声、谈论声,汇成一首充满青春活力的交响曲,在小亭子间里回荡,久久不散,仿佛连墙壁都吸收了这份快乐。
杯盘狼藉,心满意足。
简单收拾了碗筷,众人脸上都带着酒足饭饱后的慵懒红晕和深深的惬意,靠在椅背上或倚着墙壁。
邬宏涛剔着牙,意犹未尽地环顾着这挤满人的小空间,提议道:
“吃饱喝足,干坐着要长膘的!老规矩,咱们去学校活动活动筋骨?打乒乓球去!今天人多,可以打擂台赛!”
这个提议立刻点燃了大家尚未平息的热情。
乒乓球是这个年代最普及也最受欢迎的集体活动之一,既能消食又能竞技。
谢飞扬立刻笑着补充:“宏涛这主意好!而且,学校的乐器室钥匙,我正好揣着呢。书楠。”
他看向蔺书楠,带着明显的鼓励笑容,“你琴拉得那么好,有日子没碰了吧?乐器室里正好有一台脚踏风琴,你给大家伴奏,咱们打完球还能唱唱歌!怎么样?让老同学们再听听你的琴声!”
提到琴,蔺书楠的眼神瞬间亮了起来,像被点燃的火焰,那是一种久违的、发自内心的神采和自信。
他用力点点头,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激动和渴望:
“好!我……我给你们伴奏!
不用学校的脚踏风琴,家里的其他乐器都没了,唯独留下了一台手风琴,用我自己的。”
他立刻起身,几乎是冲到床底,拖出一个旧得掉漆但边角都保护得很好的手风琴箱,小心翼翼地打开搭扣,取出里面保养得锃亮、琴键黑白分明的48贝斯手风琴。
他的手指轻轻抚过琴键和风箱外皮,那份熟稔和珍视,溢于言表,仿佛与久别的挚友重逢。
吹拉弹唱?打球加唱歌?这么热闹丰富的场景,在毕业后的这一个多月里,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奢侈的怀念。
众人的兴致瞬间被点燃到了顶点,疲惫一扫而空。
“走!”
“还等什么!”
“快去快去!手痒了!”
一行人收拾停当,浩浩荡荡地出了石库门,穿过午后略显安静、只闻蝉鸣的弄堂,朝着他们熟悉的母校方向走去。
蔺书楠将心爱的手风琴仔细背好,腰背挺得笔直,脚步轻快有力,仿佛卸下了无形的重担。
阳光明和林见月走在队伍稍后的位置。
林见月好奇地看着蔺书楠背上那架颇具分量的琴,又看看身边沉稳的阳光明,小声问:“蔺同学的手风琴……拉得很好吗?”她的声音带着一丝探究和期待。
“嗯。”
阳光明侧头看她,午后的阳光勾勒着他清晰的侧脸轮廓,声音温和而肯定:
“非常好。以前学校文艺汇演,他是台柱子,琴声一响,全场都安静。”
他的目光落在蔺书楠背着琴、略显单薄却异常挺拔的背影上,带着毫不掩饰的赞赏。
林见月“哦”了一声,看向蔺书楠的目光多了几分敬佩和好奇,想象着那琴声的魔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