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神父』,身上没有薰香的味道,反而是带有类人种的臭气——像是个哥布林。”
“不是一般的哥布林,黄鼠狼。”索顿低沉地说道,“一个会魔法的哥布林。可以变幻形態,可以释放火焰,力场箭矢……我听说,有一个胆大包天的哥布林巫师抢劫了灰鸦会孔雀的仓库。这世上,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听到这,黄鼠狼眼珠一转,马上兴奋了起来:
“把它抓起来!卖给孔雀!它一定比蝎狮尾针还值钱!我今晚就去,带著猫——两个人足够对付他了!”
“不要轻举妄动,黄鼠狼。”索顿皱眉道,“我们需要需要孔雀的金子,也需要人类的赏金……这样的机会不会再有了,人类出5000,孔雀出5000,只要干掉蝎狮,我们马上就可以攒够购买『种子』的钱。”
“孔雀肯定愿意为那哥布林出大价钱!”黄鼠狼抗议道,“说不定比5000还多呢!”
半鹿人突然起身,泰山压顶,把女化兽人完全压在影子里。黄鼠狼一下子蔫了,不敢说话。
“如果哥布林嚇跑了,人类的5000金幣拿不到,我们就再也找不到赚这么多金子的机会了!我们已经是人类王国的敌人,还能往哪里去!没有买到那种子,我们没有顏面返回永生森林!”
“不,我不允许失败——我们会抓到那只蝎狮,砍掉它的尾巴和头颅,从精灵和人类那里拿到金子。然后,找到金面具,交换他承诺给我们的东西!”
“……嘻嘻……你就这么相信那个金面具?他从哪里拿到的神树种子?所有的神树都被烧了,连片叶子都没留下……你选择信任一个巫师?这明智么?”黄鼠狼连珠炮般地发问。
半鹿人沉默了,他垂下了头,然后又抬起,看向天空。
“妖精们不再回应我们的祈求,永生森林已经死去,那白化的树林,就像一排排往昔的骷髏。曾经在树叶间吟唱的风之精灵,现在只剩下沉寂,在嘲笑我们的无能……巫师是教会的敌人,他们会帮我们把魔法带回我们的家乡。我没有选择。昂萨尔,没有选择。”
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半鹿人抬起头,闭著眼,聆听著树林的歌。他沉默著,喉结在脖颈的皮肤下上下移动,仿佛在忍受著某种巨大的悲伤。
“还在自我感动啊,巨角部落的——你们部族的人总是多愁善感。”黄鼠狼小声说道。
“而绒尾部族的人总是怀疑一切。所以,我们永远学不会笑,而你们永远也学不会闭嘴。”
黄鼠狼令人生厌地嘻嘻了两声,然后似笑非笑地问道:
“那,哥布林怎么办?那场交易一定是个埋伏——嘻嘻,我们也许连金子都见不到,就没命了。”
风停了,树叶不再作声。
半鹿人低下眼神,再抬起头时,眼中已无悲伤,全是肃杀。
男人斩钉截铁地说道:
“那个哥布林出发前,你去確认一下——一定要亲眼看到他带著金子,然后,无论来了多少人,一律杀光!”
“杀光,嘻嘻嘻,杀光!”黄鼠狼嬉笑道,好像很兴奋,笑著,笑著,笑容突然从她脸上消失了。
“那个矮人没用了!我去告诉野猪:肉都是他的——地底种族的肉有一股霉味,我是实在消受不了,反正那猪不挑食……留一点骨头给狗,他们会很开心的。”
索顿点了点头,黄鼠狼再次露出了笑容,奔著营地中心走去——半鹿人突然叫住了她。
“等一下。”
黄鼠狼回头。
“我改变主意了:让我和他聊聊,也许,留他活著对我们更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