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一个商人初涉粮食市场,从今年秋收开始入局。
建造粮仓去二十万钱,又了五十万钱买粮,而后又是大几万钱的人工成本——从今年秋收到来年秋收,总成本已经高达八十万钱!
而且,这还只是手里出去的钱,还没算资金成本。
何谓资金成本?
这八十万钱,哪怕什么都不干,就只是借出去收利息,那也能收回来起码一百万!
也就是说,这个商人入局粮食市场后,第一年的总成本,将达到骇人听闻的:一百万钱!
到这里,其实也就不难理解过去,在刘荣力主粮食官营之前,粮商们为什么要那般不顾体面的哄抬粮价,甚至以进价的两倍、三倍往外卖粮食了。
——成本很高!
五十万钱买回来的粮食,存着慢慢卖一年,总成本却高达百万!
这就等于说,每石三十钱收上来的粮食,哪怕每石六十钱卖出去,也只是不亏本。
分儿逼不赚,白忙活一年,与其废立折腾一整年,还不如一开始就把钱借出去,舒舒服服躺在家里等着收利息。
五十万买入,总成本百万,最终若是不卖个一百二十万到一百三十万钱,那就根本算不上赚钱了。
平均到每石粮食,就是三十钱每石的价格买入,至少要卖到七十到八十钱每石左右。
但事实却是:太宗孝文皇帝年间开始,关中的粮价,常年被压在六十钱上下,但凡有一点超过六十钱每石的苗头,少府内帑就要下场宏观调控,撒粮平抑物价了。
所以,粮商们就只能从成本入手——压低粮食的购入价。
再加上粮仓的选址、买地以及建造,并非每年都有的支出,而是一次性投资的资产,粮商们这才能在太宗皇帝年间,凭粮食生意赚到钱。
可即便是赚到钱,那也只是利润微薄。
以至于先帝三年,吴楚七国之乱后,粮商们宛如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不顾生死的哄抬物价,棋行险招,想要一口气吃个饱。
不是商人们真的蠢,放着日进斗金的富足生活不要,非要和当时,即将坐上储君之位的皇长子掰掰腕子;
而是在那之前,商人们凭借微薄利润,过了太久的清贫日子。
好不容易有机会大赚特赚,些许风险又算的了什么?
说白了,若是踏踏实实做生意,就有非常可观的利润,谁又愿意以商贾之身,和封建统治者玩儿手段?
而以上内容,还有一个令人沉默的点。
——五十万的粮食买入款,二十万的粮仓建造成本,十来万钱的维护成本,以及二十万钱的资金成本;
一年高达一百万钱、价值等同于十个中产之家全部家产的庞大投入,最终造就的,却并非声名远扬的大商人、豪商富贾。
而是个只有一处小粮仓,能存个两万来石粮食,手底下只有十来号人,只能吃下六十户农民的粮食,再零售赚取差价的小粮商。
在真正的商人——尤其是大商人眼中,这样的小粮商,已经不能被称之为‘商贾’了。
而是只能被称之为:贩。
就是肩扛扁担,沿街叫卖的小贩。
一个甚至都不能被称为‘贾’,而是更像‘贩’的小粮商,一年的投入就高达百万钱;
利润再怎么微薄,也有高达十几二十万钱;
也就难怪说,输粟捐爵,真正的目标群体是商人了。
——人家是真的有钱,是真的买得起爵位的!
当然了,仅仅只是有钱、只是买得起,还不足以让商人群体,成为输粟捐爵制度最大的目标人群。
农民种的粮食,刘荣也有钱、也买得起,可哪个农民会把刘荣当做自己的收购商?
说白了,商人群体成为输粟捐爵制度的目标人群,其有钱、买得起爵位,仅仅只是先决条件;
真正的核心要素,是商人不单买得起爵位,还十分需要爵位、十分渴望爵位。
有钱买爵位,买得起爵位,再加上很想要爵位、很乐意出钱买爵位,这才是商人群体,被输粟捐爵制度所吸引的根本因素。
至于说,商人们为什么渴望爵位,为什么愿意为了爵位而一掷千金,这就不得不提这个时代,乃至封建时代的绝大多数时期,商人在社会体制当中的诡异地位了。
不同于底层农民既没有钱、没有资源,也没有势力、地位,以及贵族即掌握着财富、资源,也拥有着势力、地位;
商人这个存在,就像是生长在封建时代的畸形儿——掌握着庞大财富和资源的同时,又完全不具备政治势力和社会地位。
而且很极端。
商人的财富,往往会比所谓‘掌握着财富和资源’的权贵还多,以至于权贵们都眼红了,搞出来个‘素封’的说法发牢骚。
与此同时,商人的地位,又比所谓‘一无所有’的底层农民还低,甚至被整个社会系统性歧视!
手中掌握的财富、资源,与自身所掌握的政治势力、社会地位严重不匹配,使得封建时代的商人们,天然就有一种安全感缺失。
就像小儿持金于闹市,随时都有可能被人毫无压力的抢走,且没有丝毫反制的方法。
社会主流价值鄙视他们,权力机构又不接纳他们,同时又让他们莫名其妙的,拥有了权贵才能拥有——甚至连权贵都无法拥有的庞大财富和资源!
于是,商人们自然而然的,就开始‘另辟蹊径’了。
既然我不能同时成为商人+权贵,那我就作为商人,去找一个权贵合作!
合作模式虽然有点不体面——其实就是我给他当狗,但有他在我背后撑腰,真到了有事儿的时候,管不管用且不说,好歹我心里踏实啊!
真出了事儿,哪怕我无力挽回,也总能明白自己怎么死的,总不至于稀里糊涂就被人吃干抹净!
更何况权贵虽然把我当狗,但也给我骨头吃啊!
很多在我眼中‘非人力所能为’的事儿,那就是人家几句话的事儿!
跟着人家走,我仅仅只是失去了尊严,却得到了安全和发展!
这笔买卖不划算吗?
我连自尊都能卖出价钱,这还不划算?
但与此同时,商人们的心里也很清楚:真到了出事儿的时候,自己依附的权贵、官员,大概率不会死保自己——甚至都未必愿意保自己。
能撇清关系,已然是留了一丝情面;
更大的可能性,是人家本着‘何必便宜外人’的原则,亲自跳出来吃掉自己。
(本章完)